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布鲁克拜尔可持续发展系统研究院
签署《国际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6-020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布鲁克拜尔可持续发展系统研究院
签署《国际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基于对国内外环保产业高速增长,国家对环保产业大力扶持,以及环保新技术产业化美好前景的共识,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布鲁克拜尔可持续发展系统研究院于2016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签署了《国际战略合作协议》,以“立足前沿、自主创新、引领未来”为发展目标,优势互补,共同构建一个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环保技术研究平台。旨在环保新技术开发、新技术应用、产业化等方面形成重大突破,实现携手共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布鲁克拜尔可持续发展系统研究院
佐治亚理工学院(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于1885 年建校,是美国一流的理工学院。与麻省理工学院及加州理工学院并称为美国三大理工学院。是美国最有声望的大学联盟美国大学协会的成员校之一,是美国公立常春藤盟校之一。佐治亚理工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全美第四。布鲁克拜尔可持续发展系统研究院依托于佐治亚理工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侧重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系统的研究。
重要团队成员John. C Crittenden 院士,现任佐治亚理工学院布鲁克拜尔(Brook Byer)可持续发展系统研究院院长,兼任土木与环境工程系主任级教授,美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现任国际环境科学领域最著名杂志“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环境科学与技术)的副主编,美国国家环保局专家委员会委员。Crittenden 院士的研究领域包括污染物物化过程,包括地下水污染的处理,污染物转化过程模拟;污染防治,包括工业过程污染物的减排及最小量化;可持续发展,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的优化,生命周期循环分析,“海绵城市”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系统的优化布局、处理及综合利用。
重要团队成员陈勇生博士,现任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环境与土木工程系终身教授,兼任佐治亚理工学院布鲁克拜尔(Brook Byer)可持续发展系统研究院教授,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及佐治亚理工学院兼职教授,2012年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 陈博士的研究领域广泛而深入地涉及了水处理,水污染,水资源管理,新能源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包括水处理和水循环的研究和应用,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及其风险,可持续再生生物能源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陈勇生教授多次担任美国、欧洲和中国等多家机构的项目评审专家,包括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美国环保局、美国能源部、以色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乌克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荷兰科学研究委员会(The Netherlands Organization for Scientific Research。)及法国国家研究院(The French National Research Agency (ANR) )项目评审专家。陈勇生教授多次担任中国长江学者及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海外评审专家。
2、公司与佐治亚理工学院布鲁克拜尔可持续发展系统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通过合作,发挥各方在资本、技术等方面优势,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在宁波保税区设立院士工作站,致力于环保与可持续发展领域新技术的研发、创新。
2、John. C Crittenden 院士和陈勇生教授利用其国内外资源为公司在环保事业项目规划、战略咨询、技术提升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为提升企业战略管理和执行能力,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3、依托John. C Crittenden 院士和陈勇生教授的前沿技术平台和丰富人才储备,在大气和水的环境监测预警、污水处理、大气治理、污染防治、环境修复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加强合作,协同创新。旨在环保新技术开发、新技术应用、产业化等方面形成重大突破,实现环保部门要求的“精准监测、精确治霾、精确治污”等目标。按照“科学治污、智慧环保”的工作思路,在公司建立环保大数据平台中心,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预警监测、污染综合防治与改善系统工程。致力于环保新技术迅速产业化,实现实时监测、高效治理、精确运维行等行之有效的管理目标。
4、依托国际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联盟和国际著名大学佐治亚理工学院的智力平台,采用在公司建立可持续发展及环保方向博士后流动站,环保科学研究院等方式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为公司培养国内一流人才团队,同时加强与国内外其他知名组织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二)合作期限
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本协议合作届满三个月前,各方应就是否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如各方未能在协议合作届满前就续签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则本协议自合作期届满之日自动终止。
三、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国际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利用国内外学术资源及技术资源优势,利用国际交流与合作融合国际环保新技术,加速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
各项科研新技术从完成实验室研发到项目成熟后应用推广需要经过长期的发展过程,本战略协议的签署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实质影响。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框架合作相关的具体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际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