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包头市凯宾酒店会议室(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予丰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宋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苏宏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8、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爱国、单润泽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水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西水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包头市凯宾酒店会议室(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予丰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宋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苏宏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和估值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估值方法和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爱国、单润泽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