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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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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等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基本合规,没有重大的信息披露问题。

4、出售资产情况

(1)公司解除与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合资合作:①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将其持有的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车时代电动”) 35.71%的股权以8481.8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车株洲所”);②丹东黄海以竞拍方式购买南车株洲所持有的常州黄海34.06%的股权。

(2)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受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对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4号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地上物和设备进行征收补偿,征收补偿费为166,549,485.37元。

监事会对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召开的会议、表决及实施过程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就出售资产事项相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履行了规定的法定程序。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有关协议执行,定价公平,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6、本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同意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对监事补贴标准做如下调整:

1、监事召集人补贴由税前1万元/年调整为税前2万元/年;

2、监事补贴由税前0.5万元/年调整为税前1万元/年;

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6-02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异动事项核查结果

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2016年1-2月整车销售2,355辆,同比减少-14.46%,其中新能源客车没有实现销售;车桥销售158,636只,同比增加55.91%。目前公司已签订5辆新能源客车订单。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6 年 3 月17 日、18 日和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股票价格异动原因进行核查。经公司认真核查,对以下事项核实如下:

(一)公司基本面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431,845,168.3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3,414,970.33元,同比增长914.27%,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司在新能源客车销售方面同比去年大幅增长,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2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临2016-012号公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产销数据快报》,2016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临2016-017号公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产销数据快报》。根据该公告,公司2016年1-2月整车销售2,355辆,同比减少-14.46%,其中新能源客车没有实现销售;车桥销售158,636只,同比增加55.91%。

3、对比2015年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变化情况

2015年1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临2016-082号公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异动事项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该公告详细介绍了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和市场情况。截止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对比2015年的变化情况如下:

(1)政策情况。

2016年,新能源行业执行国家的财建[2015]134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相比2013-2015年执行的财建[2013]551号《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今年的新能源政策在补贴额度上有所下降。同时,对于新能源客车,新政策引入了纯电动续驶里程和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两个指标,而且产品范围扩大到6米以下、6-8米、8-10米、10-12米和12米以上五个长度段,将补贴额度做进一步细化分解,对新能源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2016年国家实行全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制度,原有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全部废除,这使得全行业的新能源产品均需要按照新制度重新申报,原有的3400余种目录车型,2016年仅有713种通过了新的目录。公司2015年有25款产品入围推荐车型目录,2016年暂时有7款产品入围新的推荐车型目录。针对国家新能源政策调整,公司正在对新能源产品线做进一步完善:一是研发磷酸铁锂电池客车,丰富产品的电池种类,满足各类型的市场需求;二是采用智能化、轻量化技术,优化新能源产品的能耗管理,降低载质量能量消耗量,提升纯电动续驶里程,使公司新能源客车产品的性能进一步提升,使公司更多新能源产品进入国家的推广应用范畴。

(2)市场情况。一是由于国家新能源政策的变化,2016年公司入围新能源汽车新的推荐车型目录的产品减少,使公司可供客户选择的新能源客车品种减少,影响了公司新能源客车的订单量。二是公司客车产品的优势市场保定、沈阳、鞍山等北方城市公交车市场在2015年4季度已完成了新能源客车的采购计划。2016年1-2月公司传统市场尚未启动新能源客车2016年的购车计划。因此,公司1-2月份生产新能源客车90辆,未实现销售。目前公司已签订5辆新能源客车订单。

(3)新能源客车对公司的影响。2015年度,公司累计销售新能源客车 1,880台,销售收入137,80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31.09%,其中新能源汽车补贴64,577万元,占新能源客车销售收入的比例为46.86%。

(二)经公司征询,公司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截至2016年3月21日收盘,公司股票对应201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为-150.55倍,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比较如下(数据来源:Wind资讯) :

注:静态市盈率=截至2016年3月21日收盘上市公司市值÷2015年度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从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比较看,公司的股票静态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此外,根据公司2015年年报,公司股票对应2015年全年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为87.10倍,同样处于较高水平。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新能源客车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2015年度,公司销售新能源客车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31.09%,为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年,新能源汽车行业执行国家的财建[2015]134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并将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对企业造成影响:

(1)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补助标准将比2015年有所下降。

(2)2016年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进一步细化,引入了纯电动续驶里程及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两个标准,满足上述两个标准的客车才可以享受相应的财政补贴,对公司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对10米及10米以下车长的新能源客车的补贴标准根据长度的不同按照10-12米客车补贴标准的0.5倍或0.8倍给予,较2015年有所下降。

上述2016年新能源客车政策的变化将很可能对公司2016年新能源客车的销售造成不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政策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2016年重新申报新能源客车推荐车型的风险

2016年国家实行全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制度,原有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全部废除,这使得全行业的新能源产品均需要按照新制度重新申报。

截至目前,2016年仅有713种入围新的推荐目录,而2015年共有3400余款车型列入原推荐车型目录。具体到公司而言,公司2015年有25款产品入围推荐车型目录,2016年暂时仅有7款产品入围新的推荐车型目录。

针对国家新能源政策调整,公司正在对新能源产品线做进一步完善,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开发出适应补贴政策及市场需求的新能源客车产品,将影响新能源客车的销量,对公司2016年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24日起复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6-02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已经完成对股票价格异动原因的核查,核查情况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异动事项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24日起复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