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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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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5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 人,委托出席 人(副董事长冯跃先生、董事余炳全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杨东旗先生,董事刘敬山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岳乔先生,董事彭双群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陶建国先生);监事会成员4人、高管人员1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艺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以2015年12月末股本总数780,816,89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1.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78,081,689元,占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27.24%,剩余未分配利润705,313,689.15元结转下一年度。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5名董事回避了表决。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十、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预计营业收入实现40.91亿元,营业成本发生33.21亿元,期间费用控制在4.12亿元。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5名董事回避了表决。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十二、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资金2420.67万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该事项详见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名称拟由原“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原“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GROUP)CO. ,LTD.”,变更为“SPIC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CO. ,LTD.”;公司简称拟由“中电远达”变更为“远达环保”。

上述公司名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简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1.公司章程名称由“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GROUP)CO. ,LTD.。”

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国家电投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PIC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CO. ,LTD.。”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6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11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委托出席1人(监事夏守忠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罗运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材料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7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企业开展脱硫脱硝除尘工程、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水务工程、节能等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与其所属企业发生信息化建设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

●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向金融机构(含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业务有利于保证公司融资需求并降低融资成本。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2016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两项议案(关联方董事贾斌、岳乔、彭双群、刘敬山、陶建国回避了该议案表决),该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王彭果、王牧、廖成林、徐克美、王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并优化公司管理效率,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6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为提高在环保市场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满足公司信息化建设需要以及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而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除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收入及特许经营业务涉及到的用水、用电、用汽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定价外,其他均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或参照公开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年初公司及所属公司预计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除尘EPC工程(含催化剂)、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水务EPC工程、信息化建设方面发生关联交易情况,2015年公司各关联交易业务有序开展,关联交易实际执行在均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亿元。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法定代表人:王炳华。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电能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代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日,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6层;法定代表人:孟振平;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理财及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以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由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1日,现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万元。注册地为九龙坡区朝田村200号B4-3号;法定代表人:谢兴旺;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模糊技术、电子仪表、机电、通讯自动化、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安全保卫系统工程及火灾报警、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子元件、输变电设备、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和消防系统工程的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和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凭资质证书执业),电力技术服务,销售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由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所属企业,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预计2016年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将不超过3.25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各板块业务的发展情况,预计2016年各业务板块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1、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含催化剂)、除尘、节能工程方面将发生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按合同金额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机组和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预计,该类型交易金额预计130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上将发生关联交易。该交易主要包括特许经营收入、与各关联电厂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中涉及的用电、用水、用汽、人员借用、检修维护、脱硫剂采购等方面支出。由于特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涉及的关联交易分别有关联收入和关联成本。一是关联收入定价原则为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脱硫、脱硝电价乘以上网电量计算确定。按照关联收入测算,预计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关联交易收入金额为146000万元。二是关联支出定价原则是:与各关联电厂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涉及的用水、用电、用汽价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根据其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特许经营项目中涉及的人员借用、检修维护、脱硫剂采购等关联交易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同类型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定价,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支出预计金额为53000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水务工程项目上将发生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按合同金额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预计,该类型交易金额预计为12500万元(含税)。

4、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上将发生关联交易。该交易根据公司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预计,信息化建设合同金额预计为1650万元(含税)。

(三)公司2015年拟向金融机构借款(含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6亿元。预计利率水平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执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与其所属企业发生信息化建设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向金融机构(含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业务,有利于保证公司融资需求并降低融资成本。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8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

●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收购资金2420.67万元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变更的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1号),2015年8月,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581,826,189.74元,主要用于收购贵溪三期2×600MW机组脱硝资产等5个资产收购项目,投资建设习水二郎、乌苏热电分公司两个新建脱硝特许经营项目,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及对远达工程增资项目。

公司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为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以下简称:鼎昇环保项目),拟将鼎昇环保项目募投资金2420.67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5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投资金投资方向的具体原因

鉴于公司与鼎昇环保股东就鼎昇环保80%股权收购相关事项未达成一致,已于2015年5月解除了与鼎昇环保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公告详见 2015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加快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收购资金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鼎昇环保项目收购资金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现行条件下募集资金较好的使用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如下:

中电远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投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将上述募投资金变更事项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9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国家电投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公司简称:远达环保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名称变更的情况

2016年3月24日,经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拟变更为“远达环保”,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简称的理由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联合重组,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该事项详见2015年6月2日公司2015-020号公告)。为更好体现央企集团控股属性及行业特性,公司拟将名称由“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将英文名称由“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GROUP)CO. ,LTD.”变更为 “SPIC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CO. ,LTD.”;公司简称拟由“中电远达”变更为“远达环保”。(上述公司名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简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名称登记尚需工商登记机构核准,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尚需待完成公司名称变更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10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联合重组,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更好体现央企集团控股属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一)公司章程名称由“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原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GROUP)CO. ,LTD.。”

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PIC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CO. ,LTD.。”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更名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公告编号:2016-011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8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8日

至2016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16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8、9、10、11、12、13项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9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2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