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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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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35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召开。会议资料于201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王玲玲董事长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9名。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77.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9.0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6,048.68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4,327.6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5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5年度报酬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建议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汇总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议案,关联董事王玲玲、蔡清艺、陈鸿景、李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综合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公司201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各项资产状况,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按账龄法和特别计提法共增加计提了5,108,385.27元坏账准备;转销7,168,717.05元坏账准备,转回6,093,498.00元坏账准备。新增计提的5,108,385.27元坏账准备主要为对美国客户Best Buy应收账款由于汇率变动新增计提的坏账准备。转销的7,168,717.05元坏账准备主要转销应收客户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等10家经销客户,系案件终结均无法执行收回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和特别计提法本期计提了292,057.62元;本期无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金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92,338,909.51元。其中,对Best Buy Canada Ltd.及Best Buy China Ltd.客户计提了86,040,200.00元坏账准备,主要系因公司终止经营彩电业务,经协商需由公司承担的应抵减应收款项的售后费用。

2、存货截止2015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255,509.58元。主要系国内分公司南京经营部和西安分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减少1,153,000.00元,系公司持有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11.50%股份转让给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4,980,000.00元。

4、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无计提减值损失,无转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62,840,927.91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55,699,081.36元。

5、无形资产本期减少11,320,754.76元,系公司转让给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的商标已在商标局完成所有权转让。本期无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0元。

6、固定资产本期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0元。

7、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59,273,500.45元。

(二)、坏账核销情况

公司2015年核销应收坏账716.87万元。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核销金额671.92万元,其他9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44.9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以上应收款项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了坏账准备,目前确认无法收回,予以核销。对公司损益无影响。

(三)、核销历史债务情况

2015年度,公司清理了不需要支付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共计711家客户,主要为账龄超过四年以上往来款,根据公司《关于债务转销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债务合计金额约为88.99万元,将为公司带来约88.99万元的收益,并计入2015年度当期收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已于2016年1月届满,拟分别聘任李强先生担任总经理;李永先生、杨莎娜女士担任副总经理;王燕萍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十七、《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已于2016年1月届满,董事会拟续聘林志钦先生为本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十八、《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14:00时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1、3-7、11-1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李强,男,1971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历任厦门依玛士金陵喷码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戴尔大中华区财务总监、七匹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九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集团管理副总经理、厦门丰泓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杨莎娜,女,1984年出生,会计专业,中山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经理、厦门联萃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拍鞋网(福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3)李永先生,男,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华益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建发集团公司贸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王燕萍,女,1977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经理、公司审计部主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5)林志钦,男,1977年出生,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历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营部财务经理、泉州经营部财务经理、兰州经营部财务经理等职,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3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9:00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召开,会议资料及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琼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2名,监事董超凡因公务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委托监事李琼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77.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9.0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6,048.68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4,327.6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5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除“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针对强调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3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执行力,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订和完善: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3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玲玲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1、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电梯、发电机组、高压柜及配件、管道材料及设备、制冷通风设备、供暖设备、酒店用品、装饰材料、家具、卫生洁具、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木材、钢材、不锈钢制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及监控化学品)、日用百货、纺织品、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2、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东方财富广场B栋22层01单元I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2、 厦门市欣东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咨询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8号一楼A238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春芳控制的企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预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审核了公司出具的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数据,并与以前年度相同的交易事项进行了比照,认为有关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事项比较允当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情况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3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规则》”)中第13.2.1条(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4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厦华电子”变更为“*ST厦华”。

二、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况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6)审字G-065号)。经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99.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9.03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47.7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1,677.29万元。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股票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市规则》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且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市规则》13.3.1条之规定,本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股票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16-04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0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0日

至201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6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王玲玲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

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9:00-12:00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 号三楼证券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92)5510275

传真:(0592)5510262

联系人:林志钦、林宏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