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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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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在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15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71,814.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0年11月30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8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超出 656,828,185.91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1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6,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1年6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1年12月将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1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8,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2年7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精密空调项目。

(5)2013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6)2014年2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额度内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和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6,077.96万元(含各账户转出当日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15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额度内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8)2015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超募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还未有合适项目进行投资,故公司有部分超募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运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科士达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注:截至公告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投产)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科士达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科士达本次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

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不超过8.5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8.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8.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5年11月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配套解释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对2014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及2014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配套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配套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配套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期限:一天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6、《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7、《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8、《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9、《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11、《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2、《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上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公司章程(2016年3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6年3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6年3月)》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其他说明

议案5、6、7、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6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保荐机构代表;

(五)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4月18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科士达”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采用互联网投票为2016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其他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艳红 宁文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8616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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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企业注册号):

持 股 数 量: 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程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蔡艳红女士、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杨戈戈先生、独立董事陈彬海先生和保荐代表人颜利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