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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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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5 公司简称:海航基础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3,937,671.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851,331.3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0,913,659.70元,因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中国经济处于结构化调整和发展转型的新常态时期,经济增速不断放缓,受经济低迷和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等因素的影响,消费市场整体面临增长乏力,行业发展不景气,竞争加剧等困难,加之居民消费意愿和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行业增长压力较大,形势比较严峻。 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和酒店业务,并涉足工程项目代建、设计及EPC总承包等业务。公司主要经营实体望海国际位于海口市核心商圈,是海口市最大的百货零售企业,竞争优势明显。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有效应用,零售行业发展的商业模式也在做出积极有效的转型,同时行业发展也在逐步回归商业本质,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特色化的消费需求及不断延伸的服务内涵,是行业阶段性发展的趋势。公司的另一经营实体海南迎宾馆位于海口大英山CBD核心区域,按照五星级标准建造经营,随着海南旅游经济的发展,迎宾馆的酒店业务也呈现稳步发展态势,迎宾馆二期顺利完成封顶,目前正在设计精装修阶段,北塔商务酒店也将于年内对外正式营业。新增工程代建、设计及EPC总承包业务年度累计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约18.9亿元,部分项目已逐步开始实施,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起到了促进作用。 公司实施集团化管理模式,对销售、营销、人力资源及财务等环节实行集中管理,公司商品销售以自营和联营及代销经营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2.42%,其他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58%;其中各业态销售占比结构中,百货零售业销售收入占比74.7%、代建业务占比8.46%,酒店餐饮业销售收入占比5.88%、咨询设计业务销售收入占比3.03%。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坚定以“稳增长、创效益”作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战略目标,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实力,通过商场、酒店经营定位的不断调整、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开拓工程项目代建、EPC总承包等新增业务,促进了整体收入的稳步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089.42万元,同比增长21.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3.77万元,同比上升79.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同比上升107.3%),各业态经营情况如下: 1、公司百货零售业态望海商场通过优化调整品类商品,积极拓展渠道,勇于尝试与突破,积极开拓新型营销模式,以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变化,开展“购物季”、“周年庆”、“VIP答谢会”等特色营销活动,加强与其他业态间的互动营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与新兴营销平台的合作,创新营销模式,在拉动销售增长的同时,强化了公司百货业态的品牌影响力,最终实现营业收入约105,414.0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迎宾馆通过对酒店精细化管理、增收节支、创新营销策略,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对提升公司整体的综合实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实现营业收入9,871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工程项目代建、设计及EPC总承包业务稳定实施,经营效果不断提升,实现业务收入16,777.56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5家,孙公司2家,详见本附注(九)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