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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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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6-00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6年3月18日发出。

2、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3,538,256,637.56元, 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53,825,663.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99,952,120.61元,减去分配红利178,887,686.60元,2015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0,205,495,407.81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5年年末总股本894,438,43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68,331,529.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201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吉林敖东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支付其报酬70 万元人民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30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

1)价格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0-35]元/股)。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2)回购期内分红送转的价格调整方法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5%。

3)回购股份的数量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94,438,433股,若全额回购2.5%,预计可回购股份不超过22,360,96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视为达到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6)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按照规定将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在一年内过户给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过户前不具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司及时制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如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11、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公告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6-00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长李利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认为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领域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2 、回购股份的价格

(1)价格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0-35]元/股)。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2)回购期内分红送转的价格调整方法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5%。

(3)回购股份的数量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94,438,433股,若全额回购2.5%,预计可回购股份不超过22,360,96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视为达到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6、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按照规定将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在一年内过户给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过户前不具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司及时制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如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6-01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3月28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2、不存在需回避的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此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届时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实业)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修刚

注册资本:5,889万元

主营业务:梅花鹿饲养 梅花鹿系列产品加工 药材种植 销售 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 煤炭及制品 化工产品批发 包装材料 包装品制造 装潢 纸制品分装销售 油墨销售 铝塑制品制造 玻璃制品制造 食用糖 食用乙醇及农副产品批发***

地 址:敦化市吉林敖东工业园

2. 金诚实业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止2015年末持有本公司23179.6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92%,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因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包装物金额大于向关联方供水、供气金额,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定价依据:市场定价及协议定价。

3、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有关协议为一项一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日常关联交易一是向关联方购买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物事项,保证公司原材料及包装物能够集中采购;二是向关联方供水、供气。

2、向关联方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物可以降低成本、供货及时、保证质量。向关联方供水、供气是基于敖东工业园的整体建设共同使用公用资产,从而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及保护环境。

3、关联交易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的利益,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韩波先生、吕桂霞女士、孙茂成先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认为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6-01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预案实施尚需履行下列批准程序,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三 、回购股份的价格

(一)价格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0-35]元/股)。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二)回购期内分红送转的价格调整方法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5%。

(三)回购股份的数量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94,438,433股,若全额回购2.5%,预计可回购股份不超过22,360,960股(本预案中数字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尾数差异,下同),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一)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二)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按照规定将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在一年内过户给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过户前不具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司及时制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及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情况,假设由于员工持股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单位:股)

1、如果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22,360,960股,并假设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锁定全部回购股份,则回购后公司总股本 894,438,433股,回购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的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2、如果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 22,360,960股,并假设由于员工持股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回购后公司总股本 872,077,473股,回购及注销后的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九、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公司回购部分股份作为公司拟开展的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吸引公司发展所需人才,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1%、8.06%、11.35%,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此外,公司具备良好的外部筹资能力,若在股份回购期间存在新的投资需求,公司完全有能力在保证以自有资金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同时,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满足正常的投资需求。

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以最高回购22,360,960股计算,并假设第一种情况: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锁定,公司总股本894,438,433股,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第二种情况:由于员工持股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回购后公司总股本872,077,472股,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如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6-01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4月14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3。

2、投票简称:敖东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敖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免费申领)的流程

服务密码通过“互联网申请,交易系统激活”的方式申领,申领步骤为:

第一步:登录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

第二步: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并设定服务密码。

第三步:检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

第四步 :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交易系统长期挂牌 “密码服务”证券(证券代码为 369999 ),供激活密码委托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 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步骤与第四步相同,只是买入价格变为 2 元,买入数量为大于 1 的整数。

(2)需要领取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参见深交所网站( http://ca.szse.cn)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业务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邮 箱:cai@cninfo.com.cn

(3)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第一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第二步:进入该股东大会后,点击“登录”栏目,选择身份认证方式(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进行认证。

第三步: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第四步: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第五步: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此时可修改),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 系 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0623@jlaod.com

3、附件: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6-01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1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发布2015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办201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网址 http://irm.p5w.net 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副董事长、总经理朱雁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陈永丰先生,财务总监张淑媛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6-01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吉林敖东,证券代码:000623,以下简称“公司”)因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吉林敖东,证券代码:000623)自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201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事项,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29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