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52 公司简称:中恒集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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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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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520,059,500.43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158,884.62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2,009,463.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83,437,976.45 元,减去2015年期内已分配利润1,071,491,370.33元,减去股东权益内部结转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505,879,764.00元,2015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534,216,263.22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944,338.91元。
2015年中期,公司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1,158,369,049股为基数,(1)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2)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3股;(3)派发现金红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25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按相关规定于2015年9月16日实施完毕。
201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可分为三大板块,医药制造、食品生产、房地产开发。各业务板块的经营主体及情况如下:
1、医药制造业。
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医药制造业,经营相关业务的主要子公司为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牌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等。其中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为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是公司的核心医药品种。公司药品销售采用经销商代理制。医药板块业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在整个集团中的占比超过80%。
2、食品生产。
公司下属经营食品生产业务的子公司为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龟苓膏、龟苓宝、八宝粥等快消类食品,目前正处于市场培育阶段,2015年营业收入为8,953.64万元,净利润-644.11万元。
3、房地产开发业务。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母公司本身,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011年房地产政策趋于收紧,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根据国家政策的导向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201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剥离房地产业务的议案》,决定中恒集团退出经营房地产业务,在清理完毕当前房地产项目的尾盘及个别在建房地产项目后,公司及下属企业将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此议案经2012年2月7日召开中恒集团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2年度决定退出房地产业务以来,公司有序剥离了旗下的房地产子公司以及公司本身的房地产资产,没有再新增投资房地产业务。截止目前,公司剩余未剥离完毕的房地产资产主要有恒祥豪苑账面价值2,947.43万元;旺甫豪苑账面价值20,698.23万元。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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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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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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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中期,公司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1,158,369,049股为基数,(1)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2)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3股;(3)派发现金红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25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按相关规定于2015年9月16日实施完毕。
2016 年 1 月 23 日,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和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实业”)签署了《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由广投集团受让中恒实业持有的 713,091,987 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股份(占中恒集团总股份的 20.52%)。
2016 年 1 月 27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通知,广投集团与中恒实业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至此,广投集团正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中恒集团股份 713,091,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2%;中恒实业持有中恒集团股份 69,560,8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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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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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3.32亿元,同比减少5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亿元,同比减少67.3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8%,同比降低27.2个百分点。主营业务血栓通系列产品毛利率为83.40%,同比下降0.12%。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3.6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8.38%。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27.34%,较去年同期的21.97%比重有所上升。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92亿元,比上年减少48.85%,主要由于主要是制药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降。
公司全年投入研发经费4,816.74万元,较去年同期7,741.84万元有所减少。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2014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在公司执的行作出了相应的会计政策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请参照2015年3月19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5-9)。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十一家,详见本附注。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容贤标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