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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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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03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25日下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全体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邓西清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3,291,468.6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8,550,841.84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15年末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6,329,357.61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及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西清、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这些协议的梳理有利于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这些协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确认及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西清、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能够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效益,同时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求。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业务风险可控。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西清、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0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朝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会监事4人,监事惠元白委托监事朱四一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各种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及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梳理了关联交易协议,重新确认、续签了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这些协议,没有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加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以及关联方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双方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0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及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内容:为规范公司运作,公司与关联方梳理了关联交易协议,进一步确认、续签了部分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人回避事宜:由于皖北煤电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此事项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这些协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业务概述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及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公司梳理了与关联交易协议,进一步确认、续签了部分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确认、续签内容执行相关协议。

由于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集团是安徽省属国有全资企业,注册资本为3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煤化工的开发、投资与管理,物贸物流(凭许可证经营)等。

(二)关联关系

皖北煤电集团持有恒源煤电股票5496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4.96%,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确认及签订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

签约关联方: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

签约目的及主要内容:公司办公需要承租皖北煤电集团所有的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西昌路157号的皖北煤电办公大楼1——7层以及10——13层所有房屋,租赁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9,216.47平方米。

租金:根据宿州市的市场租金确定。前3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单位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30元/平方米·月,租赁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276,494.1元/月。自第4年起(含第4年),租金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调整时,租金标准参照当时市场租金水平由双方协商决定,变化幅度不超过前次确定租金的±15%。

租赁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

第2个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房屋租金标准不变。

为明确第3个三年,即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经公司与皖北煤电集团协商,房屋租金标准不变,仍为人民币30元/平方米·月,不再重新签订协议。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补充协议》

签约关联方:皖北煤电集团

签约目的及主要内容:为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租用皖北煤电集团九处土地使用权,共计面积3,645,315.9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为:二十年,自2010年1月1日起算。租赁期满后,公司提出续租要求,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续租。

租金:前3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租金标准6.11元/平方米·年执行。自第4年起(含第4年),租金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调整时,租金标准上调幅度根据当时国家发布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所规定等级的土地最低出让价格的调整情况,参照当地当时土地租赁水平确定。

为明确第二个3年的租金事项,双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租金按6.11元/平方米·年执行。鉴于该租金没有考虑土地使用税,公司应当将相当于土地使用税的价款支付给皖北煤电集团,由皖北煤电集团向有关税收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自行向有关税收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并向皖北煤电集团提供完税凭证。

为明确第三个3年的租金以及土地使用税事项,经与皖北煤电集团协商,租金标准仍按6.11元/平方米·年执行,并续签《<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协议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协议内容与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一致。

四、本次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相关关联交易均签订了相关协议,关联交易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或公平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此项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这些协议的梳理有利于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这些协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0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内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效益,拟继续参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参与此项业务期限为三年。

● 关联人回避事宜:由于皖北煤电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此事项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一、业务概述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皖北煤电集团签订为期三年的《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并在该协议框架下参与皖北煤电集团票据池业务。

由于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集团是安徽省属国有全资企业,注册资本为3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煤化工的开发、投资与管理,物贸物流(凭许可证经营)等。

(二)关联关系

皖北煤电集团持有恒源煤电股票5496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4.96%,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票据池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集团内企业客户自愿参加的成员企业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由协议银行向集团内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参与方式

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主要是参与票据池的质押融资。即:将公司额度范围内的票据参与票据池,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进入票据池,办理票据质押进行融资。在总体质押额度内,公司有优先使用权,剩余部分可调剂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

(三)实施额度

公司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四)担保费率

票据池内担保费率为年化0.8%。就公司而言,是指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超过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应当就超过额度向提供质押的他方按占用的实际天数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按年化0.8%计算;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不足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通过该池质押的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按占用的实际天数付给公司担保费,担保费率年化0.8%。

(五)业务参与期限

本次参与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三年。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票据池的资金安全,皖北煤电集团将设立保证金账户建立票据池保证金。不论票据池本身的担保如何,如果因为票据池质押融资导致公司损失的,皖北煤电集团应当在损失发生之日起30日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票据池仅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使用,不得使用于或作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生此等情况,则公司有权无条件退出票据池,并要求皖北煤电集团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五、本次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此项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效益,业务风险可控。本次拟参与票据池业务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0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核对,并对2016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190.96万元。具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比预计金额14170万元少4979.04 万元,符合预计。

二、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7870万元左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根据公司以及关联方日常经营需要进行合理的预计。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成本的持续降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2、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相关关联交易均签订了相关协议,关联交易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或公平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0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0日

至201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3月25 日召开的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和五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3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3、登记地点:宿州市西昌路157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 系 人:祝朝刚 马开峰

联系电话:0557-3982147 0557-3981953

3、邮 编:234011 传 真:0557-398260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