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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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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6-007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建军先生召集,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冯嫔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林万祥先生、辜明安先生、梁大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林万祥先生、辜明安先生、梁大川先生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821,925.90元,实现利润总额-102,888,455.26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218,841.29元。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 2016 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编制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完成营业总收入 2.5—3.0 亿元;实现扭亏,略有盈利,盈利 0—500 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218,841.29元,201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7,912,789.55元,资本公积为88,604,870.00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62,704,435.60元,201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346,564.38元,资本公积为 88,490,870.00 元。

鉴于2015年公司亏损较大,同时受全球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影响,世界石油行业进入“寒冬”,公司各产业、各业务板块均受到严重冲击,市场工作量和盈利能力受到巨大影响,短期内难以有所改善。为了使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且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的条件。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对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2724号《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14:30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0日。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16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三、十外的其他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6-008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 14:0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海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冯嫔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田琳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821,925.90元,实现利润总额-102,888,455.26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218,841.29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218,841.29元,201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7,912,789.55元,资本公积为88,604,870.00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62,704,435.60元,201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346,564.38元,资本公积为 88,490,870.00 元。鉴于2015年公司亏损较大,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的、相对较为完善的且适应公司目前运营及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本报告全文以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6-010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首页(http://irm.p5w.net)参与公司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汪建军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王浩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远恩先生、独立董事梁大川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冯嫔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6-011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4月25日(周一)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26日(周二)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4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北段89号长虹国际酒店西厅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林万祥先生、辜明安先生、梁大川先生将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5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决议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披露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绵阳市滨河北路东段116号);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河北路东段116号;

邮编:621000;

传真号码:0816-2211551。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362629;

2、投票简称:“仁智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周一)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周二)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事项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琳、杨文艳

联系电话:0816-221155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附件: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6-012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6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 元,募集资金总额429,1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10,130.0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539,87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 03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本年度使用金额以及报告期末余额

金额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11月28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支付;超过董事长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补充流动资金后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 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