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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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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3、保理合同以银行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办理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的保理融资款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支出,确实能够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解决公司货款回收不及时问题。但由于该保理业务附追索权,如果不能按保理协议及时支付货款,公司需要承担偿还融资额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应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该融资以银行统一国内保理业务规定为依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利率及手续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还对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四、相关说明

公司拟向银行办理国内保理业务。《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由公司、银行、购煤用户三方签署。公司作为销货方将因向购货方销售煤炭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我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购货方按期向银行支付该保理预付款的利息和本金,开展该保理业务主要目的是增加销售货款的回款力度。该合同中主要交易方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另一交易方购煤用户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项国内保理业务事项不是关联交易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601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因及内容

为了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相关财务业务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子公司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事项。二是调整公司福利费、以前年度已领未耗物资等事项。

二、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一) 具体调整内容、报表项目名称及累积影响数如下:

(二)根据报表列报准则的要求,本次调整系在对以前期间的报表数据逐年计算的基础上,追溯调整至2013年资产负债表年末数和2014年资产负债表年末数及2014年度利润表相关数据。

(三)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的说明和意见

(一)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等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等调整事项。

(三)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等调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6018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1日(周四)下午2: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3:00—2015年4月21日下午3: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迎宾馆

(六)出席会议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

2.截至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是合法的、完备的,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

2. 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2号公告。

3. 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

4.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

5.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暨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

6.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及财务预算资料。

7.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暨201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

8.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和2016014号公告。

9. 审议《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2016年度煤炭销售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和2016015号公告。

10. 审议《关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煤炭销售计划暨2016年度煤炭经销权委托费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和2016015号公告。

11.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和2016016号公告。

12.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和2016013号公告及年报全文。

13.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1号公告和修订案,股东大会需要特别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对以上4、8、9、10、11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证券与法律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与法律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28 投票简称:露煤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入表决统计。

4.计票规则:

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的半日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2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后登录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中段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法部

联系电话:0475-2358266

联系传真:0475-2350579

邮政编码:029200

联系人:程继东、代海丹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6019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根据《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与股东和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时间:2016年4月1日(周五)14:00-16:00

二、说明会选定网站名称及网址: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三、 出席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人员:董事长刘明胜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温泉女士,独立董事王结义先生,保荐人龙飞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接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