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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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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证券代码:002012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丁国琪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计皓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马余豪和董事邵建平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顾飞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计皓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黄曼行女士、韩洪灵先生和张立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250.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2%;实现营业利润2,153.1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61%;实现利润总额2,769.8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8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0.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47%。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2,386.19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805.43万元;总股本467,625,470万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8,005.02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65%;基本每股收益0.04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6)1758号审计报告确认。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登载于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自查表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4,368,145.1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43,681.45元,加上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3,059,207.00元,公司201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2,990,537.59元。

公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04元,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每股收益0.10元,因此,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7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担保事项详见登载于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担保事项详见登载于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登载于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登载于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详见登载于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忠瑞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依法运行情况,同时,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营运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累计计算)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15:00至2016年4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于201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4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2日8:3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联系人:易国华、祝自敏

2、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2

2.投票简称:“凯恩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凯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弃权、反对)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于2016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议案1-10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11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4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0日8:3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联系人:易国华、祝自敏

2、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2

2.投票简称:“凯恩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凯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弃权、反对)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6年3月29日发布201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上午09:30-11:30。

3、接待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董秘办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祝自敏

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总经理田智强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茜莉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谢美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公司发展,便于融资,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12,000万元;

2、公司对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

3、公司对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

4、公司对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

5、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分别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对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

6、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对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内的担保由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执行,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3 年8 月,注册资本5,8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3,48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60%,公司董事长计皓持有2,3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计皓。经营范围:新型高分子材料研发;机制纸、加工纸制造、销售,机械加工、 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 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 30 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34,711,163.47元,净资产为143,911,221.47元,2015年净利润21,185,328.02元。

(二)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4,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80%,自然人金哲宇持有1,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0%。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哲宇,经营范围为“电源、充电器、电池、电池材料的制造、销售、运输。”公司住所为浙江省遂昌县妙高镇凯恩路998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9,519,474.69元,净资产为-12,663,373.32元,2015年净利润3,547,945.09元。

(三)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98.33%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八达纸业有限公司持有1.67%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计皓,经营范围为电子材料、纸与纸制品、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公司住所遂昌县妙高镇凯恩路1008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9,828,633.28元,净资产为25,246,293.54元,2015年净利润-3,450,208.63元。

(四)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注册资本4,000万,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75%;自然人项月雄持有1,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5%。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美贞,经营范围机制特种纸制造、销售,纸加工、销售,纸浆、造纸原料、化工产品的销售。公司住所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同舟路41号。2016年1月12日,凯丰新材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5,085,076.76元,净资产18,283,811.88元,2015年净利润-434,577.93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182.47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09%,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2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累计计算)。上述不超过5亿人民币的理财额度有效期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累计计算)。

(三) 投资方式:投资于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 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发布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共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3,880万元,目前,未到期余额为6,000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累计计算)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2 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2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新材”)和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特纸”)提供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支持凯丰新材和凯丰特纸的发展,公司拟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对凯丰新材提供余额不超过7,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对凯丰特纸提供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为公司同期借款利率上浮5%。上述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凯丰新材和凯丰特纸的短期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财务资助金额可循环使用,每笔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效期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3 年8 月,注册资本5,8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3,48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60%,公司董事长计皓持有2,3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计皓。经营范围:新型高分子材料研发;机制纸、加工纸制造、销售,机械加工、 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 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 30 号。2016年1月12日,凯丰新材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34,711,163.47元,净资产为143,911,221.47元,2015年净利润21,185,328.02元。

(二)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注册资本4,000万,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75%;自然人项月雄持有1,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5%。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美贞,经营范围机制特种纸制造、销售,纸加工、销售,纸浆、造纸原料、化工产品的销售。公司住所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同舟路41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5,085,076.76元,净资产18,283,811.88元,2015年净利润-434,577.93元。

三、风险防范措施

凯丰新材的另一股东公司董事长计皓和凯丰特纸另一股东自然人项月雄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因凯丰新材和凯丰特纸的另一股东均为自然人,资金有限,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提供,公司利益没有受到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凯丰新材和凯丰特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上述财务资助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12,80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对凯丰新材和凯丰特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5%,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5,000万元

● 本次担保实行等额互保原则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为便于融资,同意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额度为 5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互相担保。

公司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互保事宜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沪市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600668。尖峰集团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注册资本为344,083,828元,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水泥混凝土的制造、销售;医药化工原 料、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的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医药、健康等 产业的投资,其它实业投资。(最终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该公司2015年1-9月份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三、董事会意见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营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董事会同意与其进行互保。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营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182.47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09%,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凯恩股份,证券代码:002012)已于2016年1月19日开市时停牌,2016年1月1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目前,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仍在商谈中。

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宜,涉及资产包括: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的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6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16日、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和3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07、2016-009、2016-012、2016-013、2016-015、2016-016)。

2016年2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8),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

2016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公司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停牌,争取在2016年4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同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涉及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目前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且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和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6年4月1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9日开市时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限不超过3个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与各有关方将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事宜,公司抓紧时间与交易相关方就重组方案、交易条款进行谈判、协商。

若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未被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并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1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