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珍珠路长城宾馆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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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国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程亚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5人,董事长李国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董事胡坤裔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俞少俊、傅孝思、陈祖兴、熊新华、杨晓勇、潘军因事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王相森、监事陈芳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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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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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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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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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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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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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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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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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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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6年与湖北金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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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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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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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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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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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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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调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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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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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5和议案16为特别决议议案,并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鼎铭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9进行了回避表决。
3、根据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签署的关于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承诺,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13和议案15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飞武、姬建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16年3月28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持有的应补偿给公司的17,744,660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9)。
根据实施方案,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按照浙江金帆达应补偿的股份数量17,744,660股回购浙江金帆达所持股份,并于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9,981,934元减少至512,237,27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宜昌三峡企业总部基地D7号楼二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6 年3月29日至2016年5月12日
每日8:3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时伟
4、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6760850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