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6-021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先生于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的“减持均价”填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 文: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先生将其2015年7月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汇通 9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买入的557,800股山东药玻股票全部卖出。具体情况如下:
■
更 正 后: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先生将其2015年7月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汇通 9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买入的557,800股山东药玻股票全部卖出。具体情况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先生就以上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药玻
股票代码:6005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2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3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药玻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朱吉满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6101041964********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2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朱吉满先生直接持有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誉衡药业”,股票代码“002437”)0.45%的股份,通过信托计划持有誉衡药业1.49%的股份;朱吉满先生及其夫人白莉惠女士通过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誉衡药业64.12%的股份。朱吉满先生为誉衡药业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6年3月24日,朱吉满先生还通过信托计划持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股票代码“000952”)6.12%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山东药玻股票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先生通过信托计划等合计持有山东药玻股票13,110,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93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信托计划等合计持有山东药玻股票12,552,5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770%。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先生将其2015年7月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汇通 9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买入的557,800股山东药玻股票全部卖出。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信息义务披露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义务披露人持有的山东药玻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山东药玻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
签署日期:2016年3月2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吉满先生身份证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明。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朱吉满
签字:
日期:201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