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3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37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16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朱胜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同意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2月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设有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现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决定启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调整机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即6.43元/股(调整后的发行底价)。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发行日(“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配套融资项下的发行底价调整后,按照发行底价6.43元/ 股计算,公司拟向包括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元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本次配套融资的询价结果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 《公司关于调整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临2016-038公告)。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胜英、李东锋、孔汀筠、朱炎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38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

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9.62元/股调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即6.43元/股。

2、配套融资项下的发行底价调整后,按照发行底价6.43元/股计算,拟向包括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元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本次配套融资的询价结果确定。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相关事项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发行价格调整前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交易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9.62元/股(调整前的发行底价)。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发行日(“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发行价格调整后为: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即6.43元/股(调整后的发行底价)。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发行日(“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配套融资项下的发行底价调整后,按照发行底价6.43元/股计算,拟向包括盛鑫元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本次配套融资的询价结果确定。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公告编号:2016-039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昆仑饭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3日

至201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 2016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9672号大冲商务中心C座2303单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文根 、孙艳萍

联系电话:0755-26417750

传真:0755-86717392

2、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