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13-0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在广州市广晟国际大厦5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李泽中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总裁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95,233,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派现 2,685.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5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6年,公司营业务收入预算数为30亿元。
上述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
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择机运作所持有的奥普光电股票的议案》
结合国内证券市场及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状况,同意择机通过二级市场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运作公司所持有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光电”)股票,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通知奥普光电履行信息预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奥普光电同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年产16亿只半导体封装测试产品技改扩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年产16亿只半导体封装测试产品技改扩产项目的投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司聘请的持续督导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持续督导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泽中先生、高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聘请的持续督导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四、五、六、七、十、九、十六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13-0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情况概述
(一)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广东风
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10亿元额度的超短期融资券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发行方案
(一)注册额度:人民币10亿元。
(二)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三)期限:每一期不超过9个月,可分期发行,注册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
(四)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五)发行利率:年利率不超过4%。
(六)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七)授权事项:为提高工作效率,在公司董事会本次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办理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13-0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年产16亿只半导体封装测试产品
技改扩产项目的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技改扩产项目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芯电”)发展需求,公司同意风华芯电投资20,720.00万元,用于实施新增年产16亿只半导体封装测试产品技改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投资”)。
(二)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新增年产16亿只半导体封装测试产品技改扩产项目的议案》。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风华芯电技改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华芯电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南翔二路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永忠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元器件及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配套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按[2001]粤外经贸发登字第066号文经营);自有物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为98.52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创投”)持股比例为1.477%。
(二)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风华芯电资产总额为39,573.38 万元,负债总额为22,869.53 万元,净资产为16,703.8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8,831.67 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601.94 万元。
三、本次技改项目投资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新增年产16亿只QFN/SOP/SOT半导体封装测试产品技改扩产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20,7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设备投资14,00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480.0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3,240.00万元。
4、资金来源: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5、项目建设目标:新增QFN/SOP/SOT半导体封装测试产品产能15.60亿只/年;
6、项目建设期: 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
7、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营业收入9,002.37万元,新增利润总额1,734.34万元,年均净利润为1,474.19万元;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2.46%;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动态)为8.6年。
8、设备方案与厂房规划:本项目的厂房规划主要通过对风华芯电二期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使用,费用预计为3,480万元,新增设备投资额约为14,000.00万元。
9、人力资源规划:本次技改项目投资,需新增生产一线员工约139人,行政、车间管理、技术品质等人员约19人,合计约158人。
(二)项目背景分析
目前公司器件与元件相比规模及资产配置偏小,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也与潜在市场需求及竞争对手的差距仍然较大。本项目旨在通过新增投资以调整产品结构为前提,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半导体封装测试产品的技术水平、盈利水平和整体配套能力。
(三)项目的风险、对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1、市场风险:本项目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三个方面。
对策: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加快投资进度,尽快形成适度规模;加大客户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优化力度,在巩固现有家电行业市场基础上,重点开拓通信、医疗、汽车电子、LED显示及照明等行业客户,并积极拓展台湾等海外市场,以形成内外均衡、行业均衡的格局;充分利用珠三角作为全球终端消费电子制造中心的有利条件,发挥公司的地域优势,缩短交期及售后响应时间、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提高客户满意度。
2、技术风险:本项目的技术风险主要在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和新产品合格率低。
对策:公司将持续完善对核心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吸引和留住人才;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团队以及加大对新员工的培训考核力度,进一步确保生产工艺和产品合格率的稳定,克服技术风险。
3、成本风险:本项目需用原材料主要有焊线、支架、塑封料等,近年来上述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波动。受原材料价格及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等各种因素影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对策:公司已逐步加大集中采购,将利于提高材料采购议价能力,从而有效控制材料采购成本;在生产过程中,随着购进新设备的投入使用,可进一步提高生产原材料的利用率、减少材料损耗;公司将不断加大力度对主要材料进行替代开发的研究,在保证不降低产品性能的基础上使用低成本的材料,从而控制产品材料成本。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13-0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将结合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实施进度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8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136,363,636.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0元。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782,551.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9,217,445.1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2月4日全部存入公司账户,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653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实际进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进度与原计划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与原计划的差异原因分析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期的主要原因系由于投资项目根据市场情况对原计划装备选型调整升级,及厂房装修进度延期所致。
四、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计划
公司将会持续加快推进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各项目的建设期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公司本次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维持对主业募投项目的信心,按进度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加快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13-0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5年度开展的证券投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证券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
2011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通过《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持有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处置权限的议案》,同意择机通过二级市场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运作公司所持有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
光电”)股票,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实施。
二、报告期公司开展的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公司在授权权限内开展证券投资活动。主要包括:申购新股、减持所持部分奥普光电股票及进行国债回购等。2015年,公司证券投资实现收益合计为3,655.73万元,其中:因减持奥普光电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为3,594.51万元、申购新股产生的投资收益为31.74万元、国债回购收益为29.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申购新股情况
报告期,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9.38万元用申购新股,成功申购了包括昆伦万维、万达院线等12家新上市公司的股票,加上2014年末尚未出售的新股国信证券、中矿资源,报告期因出售申购新股而获得投资收益为31.7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持有因申购新股而获得的500股“美尚生态”股票。
2、处置以前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因处置以前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3,594.51万元,均为减持部分奥普光电股票而获得。报告期,公司累计减持奥普光电股票395,000股,交易金额为3,714.72万元,获得的投资收益为3,594.5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持有奥普光电1,028.00万股,占奥普光电总股本的比例为8.57%。
3、国债回购交易情况
报告期,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滚存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国债回购交易,累计获得投资收益为29.48万元。
三、报告期末持有的证券投资情况
■
说明:公司报告期末持有的500股“美尚生态”股票为申购的新股至报告期末尚未上市所致。
四、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并明确了证券投资资金调拨、证券账户管控和投资决策权限等。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证券投资在授权范围内坚持风险可控、规范化运作,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里进行证券投资,并安排专人分别负责保管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密码;用于证券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规模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2015年度申购新股及减持情况明细表。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司2015年度申购新股及减持情况明细表
■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13-0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2016年度向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销售公司产品,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
2、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为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之条款规定,佛山照明和国星光电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6 年3月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 年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之条款(二)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泽中先生、董事高庆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上表中的“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与佛山照明和国星光电已披露数据存在的差异,系因双方统计数据的时间和口径差异而造成。
截至2016年2月末,公司2016年与佛山照明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50.86万元,与国星光电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5.09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佛山照明
1、基本情况
佛山照明成立于1992年10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213.28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勇,注册地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LED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
根据佛山照明已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佛山照明资产总额为604,829.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2,354.69万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287,665.9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40.56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
(二)国星光电
1、基本情况
国星光电成立于1981年08月3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575.1669万元,注册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根据国星光电已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星光电资产总额为439,227.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6,682.43万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183,851.5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24.25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国星光电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对2016年度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情况的预计。在开展实际业务时,公司将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与关联方签订购销协议,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供需要求而产生,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原则,交易金额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较小,因此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对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201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6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产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并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时的定价是否公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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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监事,2016年3月25日在广州广晟国际大厦5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黄智行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分配比例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下转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