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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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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5版)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4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3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德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预算报告》。

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6,316.33万元,比上年240,754.57万元,增加105,561.76万元,增幅43.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2.99万元,比上年的10,264.34万元,增加528.65万元,增幅5.15%

2016年全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46亿元,比2015年增长32.83%;预计将获得营业利润16,650.74万元,比上年度的12,198.04万元,增加4,452.71万元,增幅36.50%;预计将获得净利润13,701.61万元,比上年度的10,792.99万元,增加2,908.62万元,增幅26.95% 。该计划非公司盈利预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060,543.7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015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457,926,940.52元。

公司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0,0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00,05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0,15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1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16%,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到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0,0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00,05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0,1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10万元变更为30,015万元。

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后,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就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确认,公司2015 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不含差旅费)。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该事项得到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先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关联董事陈德松、江珍慧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人员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可以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银行借款;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前述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超过该等额度范围的授信及融资,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发生额和余额均为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邵世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建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陈建远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陈建远先生,1961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三级律师,现任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律师、党支部书记,温州市律师协会公司、金融、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社科联社区研究会常务理事,温州商人联谊会高级顾问,东盟十国温商联合总会高级顾问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更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人选的议案》

鉴于邵世宏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原因,其担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一并辞去,因此公司董事会拟补选陈建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同时拟补选陈建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补选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陈建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莫康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莫康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莫康良先生简历如下:

莫康良, 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管理工程专业。历任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采购工程师,富士康科技集团 采购工程师,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中心经理、策略采购总监等职务。2011年5月至今担任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供应链中心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5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3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诚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预算报告》;

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6,316.33万元,比上年240,754.57万元,增加105,561.76万元,增幅43.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2.99万元,比上年的10,264.34万元,增加528.65万元,增幅5.15%

2016年全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46亿元,比2015年增长32.83%;预计将获得营业利润16,650.74万元,比上年度的12,198.04万元,增加4,452.71万元,增幅36.50%;预计将获得净利润13,701.61万元,比上年度的10,792.99万元,增加2,908.62万元,增幅26.95% 。该计划非公司盈利预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确认,公司2015 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不含差旅费)。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060,543.7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015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457,926,940.52元。

公司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0,0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00,05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0,15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1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16%,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到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6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国际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截止2016年3月28日公司已实际为中新国际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2016年度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新国际电子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担保。在融资担保额度之内,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2号

法定代表人:江珍慧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子器械和器材,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销售;各类技术推广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利用互联网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新国际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中新国际电子资产总额145,927,164.06元,负债总额101,530,389.03元,净资产44,396,775.03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242,304.78元,净利润-5,320,866.50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财务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提供担保,可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中新国际电子的融资成本,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3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0,00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000,00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和2.95%,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7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德松、江珍慧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新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国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会展路181号国际会展中心A座5楼

法定代表人:陈德松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营业期限:2007年09月30日至2057年09月29日止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电子产品及网络技术开发、转让;项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服务;会展、会议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土木工程建筑;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日用品、鲜活水产品;家电设备;土产畜产、服装、针纺织品、鞋、化工产品及原料、金属材料及产品、建筑装潢材料、仪表仪器及机械设备、清洁卫生和净化设备、水暖管件、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制冷设备、空用运载器、玩具、体育用品、木材、半成品木材、家具、钟表、纸及制品、塑胶原料及制品、照明设备及产品、化妆品、工业油脂、音响设备、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燃料油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混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中新国贸总资产111,210.61万元,净资产6,152.2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651.81万元,净利润1905.78万元。

中新国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新国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2015年度中新国贸与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新国贸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中新国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服务,双方已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双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8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0,0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00,05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0,15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0,0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00,05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0,15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正处于成长期,经营发展稳健,整体营业收入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过审慎评估,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陈德松、江珍慧在董事会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了该议案,并承诺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任何变动。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未来6个月的增持、减持计划的通知。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及后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9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该事项得到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先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0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2号中新科技总部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6日

至2016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13项有关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 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30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后续披露的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5、6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至13项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2号中新科技总部五楼总经理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中新科技2015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

投票。 5、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电话联系证券事务部了解详情,证券事务部咨询电话:0576-88322505。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0,0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00,05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0,1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10万元变更为30,015万元。

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后,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就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2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邵世宏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邵世宏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前,邵世宏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邵世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邵世宏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2015年度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工作情况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