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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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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0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张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何江良先生、舒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683.35万元,同比下降22.87%;实现利润总额29,031.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9.2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0%。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6)第196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33,079,422.4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92,100.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307,667.1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330,766.72元后,201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14,999,963.60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796,35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人民币119,452,50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后认为:公司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认为:清园生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较好的经营前景,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清园生态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目前清园生态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清园生态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同意对清园生态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在2015年度内,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人民币6万元(含税)。2016年度,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含税)。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斌先生、孙庆炎先生、郑秀花女士和张忠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7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决定在201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的议案》。

《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0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王培元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683.35万元,同比下降22.87%;实现利润总额29,031.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9.2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0%。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控股子公司清园生态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发展需要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经审慎核查,清园生态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实际发生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0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度,公司预计因项目建设及技改需要向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电缆”)采购电缆,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预计因日常物业管理需要向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物业”)支付绿化及卫生管理费用,金额不超过250万元;预计因员工福利采购需要向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商贸”)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杭州电缆、永通物业、永通商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富春环保与杭州电缆、永通物业、永通商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斌先生、孙庆炎先生、郑秀花女士、张忠梅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预计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60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68-1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工商注册号:330198000003854

经营范围:制造:电线、电缆(铝合金导线、钢芯铝绞线);服务: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330,668.05万元、净资产153,676.07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1,425.20万元,实现净利润14,313.46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电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杭州电缆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缆为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电缆产品专业生产企业。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富阳市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杜军

工商注册号:330183000035751

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90.55万元、净资产48.98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6.26万元,实现净利润12.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通物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永通物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永通物业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是提供劳务,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81万元

注册地址:富阳市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108-112室

法定代表人:杜军

工商注册号:330183000161327

经营范围: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品、化妆品、通讯器材、家用电器、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肉、农副产品(除国家专项规定);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49.38万元、净资产23.89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0.55万元,实现净利润-45.8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通商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永通物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永通商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是商品销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2016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电缆,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2016年公司预计支付关联方绿化及卫生管理费用,金额不超过250万元;2016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电缆和商品可以节省运输成本,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杭州电缆、永通物业、永通商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提交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众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0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原有25,000万元担保的基础上,为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园生态”)再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二年。清园生态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截至2016年2月29日,清园生态资产负债率为71.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8年7月22日

注册号:330183000027606

住所:富阳市春江街道八一村

法定代表人:朱荣彦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泥焚烧;对热用户供气、余热发电;纸渣处理。(依法须经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拟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清园生态资产总额772,788,455.97元,负债总额549,545,379.08元,净资产223,243,076.89元,资产负债率71.11%,营业收入52,806,574.93元,利润总额3,677,953.88元,净利润3,677,953.88元。(上述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6年2月29日,清园生态资产总额781,563,787.88元,负债总额560,770,097.57元,净资产220,793,690.31元,资产负债率71.75%,营业收入8,901,967.56元,利润总额-2,732,934.19元,净利润-2,732,934.19元(未经审计)。

清园生态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二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认为:清园生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富春环保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较好的经营前景,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清园生态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目前清园生态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清园生态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同意对清园生态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5%。其中30,300万元是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4,800万元是清园生态对外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1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5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3、4、5、6、7、8项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1-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6年4月18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4月20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2479

3、投票简称:富春投票

4、在投票当日,“富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4)如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8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7)投票举例:

①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②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议案2投反对票,则其申报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胡斌

3、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4、指定传真:0571-63553789

5、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6、邮政邮编:311418

特此通知。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4月1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79),现登记参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1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董秘张杰先生,财务总监黄菊华先生,独立董事何江良先生,保荐代表人郭刚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1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杰先生的辞职报告,张杰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杰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杰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张杰先生任职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