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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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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6-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16-04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传闻核心内容:疫苗掀起整治风暴,多家上市公司卷入或被罚,成大生物或受波及。

一、传闻简述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近日媒体关于山东疫苗事件的系列报道,其中《时代周报》的一篇文章涉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与问题疫苗企业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以下简称“河北卫防生物”)、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医维达康”)存在业务往来。媒体关心成大生物是否继续与上述两家公司往来,及对成大生物经营的后期影响。

二、澄清声明

在获悉上述内容后,公司经与成大生物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现说明如下:

(一)山东疫苗事件报道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立即通知各企业自查,成大生物也将自查情况向总局进行了书面报告,并抄送给省市厅局。2016年3月23日,总局在官网上发布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6]33号)称“未发现涉案药品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流入非法渠道”。

(二)“河北卫防生物”和“陕西医维达康”两家涉事公司在事件发生前具有合法的疫苗经营资质,分别为成大生物在河北省和陕西省的经销商。在本次疫苗流通渠道违法事件被揭露之后,成大生物立即终止了与其合作关系。

(三)河北卫防生物是隶属于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国有生物制品经营企业,承担着全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负责全省的一类疫苗分发和二类疫苗的配送经销工作。截至2015年底,河北卫防生物共计对成大生物欠款3,501万元。河北卫防生物表示,将积极配合还款。

(四)陕西医维达康是成大生物近年拓展西北市场时选定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陕西省经销商,年销量占成大生物总销量不足1%。因约定现款现货的合作模式,因此该公司不涉及对成大生物欠款问题。

(五)成大生物始终坚持“专业化推广,主渠道策略,快速应急处理”的营销原则,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绝大部分疫苗直接销往冷链设施完备的疾控中心主渠道。对于少量销往经销商的疫苗,成大生物严格要求经销商保证冷链设施完备、流向合法。

(六)山东疫苗事件短期内会对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我国疫苗行业管理体系已通过WHO认证,通过对本次事件的依法处理,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提供更加良好的商业流通环境。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