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6-01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34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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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施工一体化、从事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咨询管理的综合性工程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石油化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和其它建筑工程,其中包括工程测量与地理信息、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施工、岩土工程检(监)测等。
公司持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等资格证书;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注册商标 “BNEC”“@”。
公司下设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测试工程等4个专业工程部和保定实华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北京新星实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常设上海、天津、青岛、海南、广州、辽宁、内蒙、银川、北海、烟台、武汉等驻外项目经理部,在国内石油与化工、煤化工、油气储运等行业一直保持着稳定的专业市场。
近年来,公司相继完成了炼油、化工、原油与LNG储备库、输油(气)管道及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等一批国家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重点工程,不断开拓中国石油、中海油、神华集团、中化集团及铁路、公路、电力、钢铁产业等工程市场,参加了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外石油和化工工程建设。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设计单位、总承包商、建设单位等开展广泛合作。公司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产、学、研”合作单位。公司目前具有“大型储罐综合地基处理技术”“洞库勘察集成技术”与“GIS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三大核心技术;拥有国家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18项;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项;部级优秀工法5项;主持参编国家及行业标准12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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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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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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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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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的大背景下,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经营业绩普遍下滑,尤其是勘察与岩土工程企业效益普遍大幅降低。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努力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在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以科技进步为动力,逐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815.72万元,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0.93%;利润总额2,301.70万元,同比下降48.80%;净利润1,886.45万元,同比下降49.70%。
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一方面巩固中国石化系统传统市场,另一方面努力开拓中国石油、神华集团、中化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等央企,以及地方市政与大型民营企业集团等方面市场,成功承揽了中海油(泰州)石化一体化项目桩基检测、神华宁煤项目桩基检测、中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化工装置桩基检测、山东海化石化盐化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桩基工程检测、宁夏宝塔化纤120万吨/年PTA工程强夯检测、北京地铁17号线工程勘察、中广核彭泽泉山46MW风电场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等工程项目。
公司坚持走“高端发展”之路,注重科技创新,保障科技投入,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在国内石油化工勘察与岩土行业的引领地位。2015年共取得6项发明专利和1项软件著作权,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认定工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突出创新引领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全年研发费用投入2097.63万元,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7.54%。正在新编《地下水封石油洞库水文地质试验规程》,主持修编《石油化工钢制储罐地基充水预压监测规程》。
公司于2015年5月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4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76,000,000股增加至101,34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是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成果,也是公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公司的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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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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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