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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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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6-6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在双汇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副董事长焦树阁先生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长万隆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主持,监事列席参加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4,255,541,752.84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9,929,271,567.23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15年末公司拟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3,299,558,2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2.5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分配利润4,124,447,855.00元,尚余5,804,823,712.23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计提法定公积金的议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双汇发展母公司法定公积金余额1,831,906,631.94元,占注册资本3,300,867,672元的55.50%,超过50%,自2016年开始,不再计提公司法定公积金。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重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议案》,与本项交易有关联的关联董事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议案尚须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5年底总股本为基数,在回购的1,309,388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300,867,672元减少至3,299,558,284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300,867,672股变更为3,299,558,284股。

鉴于此:

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867,672元”,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9,558,284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300,867,67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299,558,28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议案以《关于回购重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2016年度的审计费用210万元人民币。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4、会议已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芜湖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做大公司外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新设成立子公司芜湖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主营肉类进出口贸易(新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暂定,最终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新公司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特克斯”)以现金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由于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已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关联的关联董事万隆、焦树阁、游牧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回购重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6-7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在双汇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运功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第1、2、3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6- 8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重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

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注入资产包括23个在建工程项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因市场环境等变化,尚有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日产200吨低温肉制品项目(以下简称“上海项目”)尚未竣工投产,且该项目在2012-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完成承诺的目标,触发进一步补偿条件,资产注入方需进行股份补偿。

一、项目承诺情况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五章第五节“在建工程基本情况”中披露:上海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5月、投产时间2014年10月,2012年至2015年期间的承诺净利润额为8,188万元,其中:2014年1,041万元、2015年7,147万元。

二、补偿承诺规定

根据补偿协议,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特克斯”)对在建项目进行了补偿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的拟注入资产中包含部分在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该等在建项目已经披露于重组报告书中。并且,该等在建项目也已包含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

如果在建项目未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投产,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将进一步对在2014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的在建项目(以下简称“未完成项目”)于2012年至2015年的预测净利润进行补偿。如果未完成项目于2012年至2015年的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以下简称“未完成项目2012年至2015年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未达到重组报告书中2012年至2015年该等未完成项目的累计预测净利润(“未完成项目2012年至2015年累计预测净利润”),则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将按照以下方式承担相应补偿义务(其中,双汇集团承担与其相关拟注入资产的补偿义务,罗特克斯承担与其相关拟注入资产的补偿义务)。

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同意按以下公式计算股份补偿数。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补偿股份数=(未完成项目2012年至2015年累计预测净利润-未完成项目2012年至2015年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双汇集团及罗特克斯所持未完成项目所在标的公司的合计股权比例×认购股份总数÷拟注入资产2012年至2015年累计预测净利润

上述公式中累计预测净利润指2012年-2015年期间内各年未完成项目预测的净利润或亏损之合计;上述公式中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指2012年-2015年期间内各年未完成项目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之合计。

单个未完成项目的补偿股份数按上述公式计算。未完成项目的合计补偿股份数为各个未完成项目的补偿股份数之和。

单个未完成项目的股份补偿数上限为该未完成项目所在标的公司的本次评估值与不考虑在建项目时该标的公司评估值的差异并乘双汇集团与罗特克斯所持该标的公司的合计股权比例除以本次重组的发行价格。

双汇集团与罗特克斯按上述公式计算的需补偿股份,将由双汇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果双汇发展以转增或送股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分别持有的双汇发展的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补偿股份的数量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如前述相关补偿股份在双汇集团与罗特克斯补偿义务发生时仍在锁定期限内,双汇集团与罗特克斯应配合双汇发展对该等股份以合法方式单独锁定,其不再享有该等补偿股份的表决权,且收益权归双汇发展享有;补偿股份将于锁定期满后注销。

三、补偿股份计算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考虑到双汇发展在此期间进行了2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由2012年重组完成时的1,100,289,224股,变为3,300,867,672股,导致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股份数增长2倍,本公司未完成在建项目实际净利润人民币1,070.17万元,根据补偿协议规定:

补偿股份数=(8,188万元-1,070.17万元)×13.96%×494,294,324股÷1,125,309万元×(1+200%)=1,309,388股

四、定向回购股份

重组时罗特克斯将其所持有的上海双汇13.96%的股权注入双汇发展,双汇集团未持有上海双汇股权,因此,本次补偿主体应为罗特克斯,双汇发展需要定向回购罗特克斯上述补偿的股份,股份回购后股权变动如下:

鉴于此,拟由公司以1元总价定向回购罗特克斯上述补偿的股份(1,309,388股)并予以注销。该等股份将不再享有表决权和收益权。

前述回购股份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该股东大会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经出席会议的与罗特克斯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在建工程项目盈利实现情况报告》;

3、《重大资产重组在建工程项目的业绩承诺涉及股份补偿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6-9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

注销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顺利完成,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对应的股份回购后续处置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账户;

2.支付对价;

3.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

4.办理相关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回购注销事宜;

5. 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股本变更登记、信息披露;

6. 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

7.办理与本次业绩补偿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重组方补偿股份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6-10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2日。

7、出席对象:

①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回购重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对于上述第5、7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第7项议案涉及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第7、9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7日-4月18日9:00-16: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三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参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5)2676530、2676158

传 真:(0395)2693259

邮政编码:462000

联 系 人:黄志强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5。

2、投票简称:双汇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双汇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