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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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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0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书面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上午9: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肖大波先生、谭文亮先生、王菊华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程源伟先生、李嘉明先生、王建新先生、陈重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065.89万元,同比增长2.67%,营业利润 17,512.99 万元,同比增长21.6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736.96万元,同比增长19.23%。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6年营业收入预计比2015年增加26.26%。以上财务预算是公司在总结2015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16年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市场及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的经营能力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2016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盈利情况。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157,369,576.68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369,576.68元,201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86,140,601.99元。

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506,648.1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250,664.8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6,255,983.29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余额371,362,016.93元,减去本期已支付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20,150,000.00元,201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97,468,000.22元。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因此,公司2015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86,140,601.99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481,749,492.91元,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金为481,749,492.91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均为469,876,866.31元(均为资本溢价)。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898,85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6,577.97702万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股本19,733.9311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2,623.8162万股。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集团公司对原来的管理架构进行设计和改革,设立集团总部、事业部/子公司、生产企业的三级管理架构。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保荐机构以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核查意见和独立意见也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以及会计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将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兰云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赵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兰云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成员任期一致,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

兰云祥先生简历:

兰云祥先生,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 1997年7月参加工作,眉山师范学校毕业,在职西南财经大学MBA、四川大学EMBA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兰云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向文豪先生和兰云祥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相关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向文豪先生和兰云祥先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提议董事会提名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即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被提名人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向文豪先生简历:

向文豪先生,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向文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在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兰云祥先生简历同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志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志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志勇先生简历:

王志勇先生,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现任山东中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用自有资金4,718.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91.42万元,流动资金1,626.94万元)投资建设 “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通知全文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上午11:45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达到全体监事。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2015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也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以及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其全部项目运转均是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运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是合理也是必要的,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八、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专户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意公司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专户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将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九、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有利于保证市场供给,产品结构调整,也是榨菜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用自有资金4,718.36万元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2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1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3,768,909.64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89号验资报告。

(二)2015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惠通食业100%股权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54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7,6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62,505.8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62,505.87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50010001号验资报告。

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净额总计为人民币555,731,415.51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89,485,356.4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7,122,215.72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6,607,572.17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结余129,123,843.34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30,942,090.52元(其中:报告期利息收入5,657,642.79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0,065,933.8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

2010年12月13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涪陵分行、交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1年5月19日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公司又连同保荐机构与以上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项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无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惠通食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管理

2015年10 月2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招商银行重庆涪陵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报告期内无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0,065,933.86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一)201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元

(二)2015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惠通食业100%股权募集配套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元

(三)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整体情况

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0,065,933.86元,其中活期存款5,065,933.86元,定期存单155,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3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正坤先生,董事、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负责人韦永生先生,独立董事程源伟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余霞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配套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 3月29 日,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涪陵榨菜”)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各项目运行均为公司投入的自有资金参与流转,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用募投项目配套资金补充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之后,将剩余的募投项目配套流动资金11,931.59万元,用于募投项目运行和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后期按合同约定还需支付的设备尾款及质保金601.00万元,全部用自有资金支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11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 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币3,583.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376.89万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8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24,000.00万元,本次发行超额募集资金为28,376.89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对超募资金作出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0年4月13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成功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足募集资金项目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募集资金项目需求,则剩余部分作为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替换投入三个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榨菜食品生产线、榨菜计量包装自动化改造项目、年产5,000吨榨菜乳化辅料生产线项目)自筹资金部分、投资建设原料加工储藏池和榨菜产品自动装箱打包项目,2011年由于经营活动所需,使用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仍有980.86万元的超募资金未确定用途。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与管理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作《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保荐机构以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核查意见和独立意见也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情况

(一)根据《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年产4万吨榨菜食品生产线项目”、“榨菜计量包装自动化改造项目”、“年产5,000吨榨菜乳化辅料生产线项目”。

单位:万元

五、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情况

单位:万元

六、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共投入建设资金34,464.44万元,比原预计使用建设资金32,619.09万元超出预算1,845.35万元, 超出预算的1,845.35万元用项目配套流动资金投入,剩余配套流动资金11,931.5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上述建设项目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项目配套资金11,931.59万元,占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22.78%。

七、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项目配套资金11,931.59万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其全部项目运转均是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运营,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其全部项目运转均是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运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是合理也是必要的,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首发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情况。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将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都已全部建成投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各专户历年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从2016年1月1日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之间产生的利息将一并转出,不再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