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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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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16年3月18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3月29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434,816.13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398,045.9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39,804.60元后,加以前年度留存的可供分配利润341,144,431.70元,扣除当年分配2014年度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201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435,702,673.08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8,000,000.00元;同时,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20,000,0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了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201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20,000,000股。

现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条款修改的相关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3月29日下午16时在上海市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毅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434,816.13元。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398,045.9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39,804.60元后,加以前年度留存的可供分配利润341,144,431.70元,扣除当年分配2014年度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201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435,702,673.08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8,000,000.00元;同时,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20,000,000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8,000,000.00元;同时,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20,000,000股。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

(二)公司经营发展稳健,业绩稳定增长,现金流量充沛,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1亿元,同比增长10.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亿元,同比增长15.35%。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435,702,673.08元。给予股东持续的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6,000万元,资本公积967,287,704.23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金额。作为次新股公司,公司现有股本规模较小,本次高送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使公司总股本与公司规模和发展相匹配。

本次高送转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基于以上情况,经过审慎审议,公司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本次高送转议案与公司业绩相互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同时,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魏中浩、费文耀、梅国游、胡勇成、朱忠兰、黄健,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了赞成票,并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任何变动。不存在协议买卖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参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二)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中浩持有56,610,000股公司股份,在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6个月内,无增、减持计划。并承诺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18年3月25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费文耀持有3,570,000股公司股份,在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6个月内,有减持其本人股份的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无增持计划。

董事胡勇成持有2,244,000股公司股份,在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6个月内,有减持其本人股份的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无增持计划。

董事梅国游持有2,244,000股公司股份,在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6个月内,有减持其本人股份的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无增持计划。

董事朱忠兰、黄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6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独立董事朱念琳、王众、顾红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6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后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三)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情况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根据2016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16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安排,本次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签署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单次借款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

二、公司以自有资产为银行融资进行抵押担保及为部分子公司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时,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在相应的担保合同上签署。

以上内容尚须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以上授权内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一)上海爱普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爱普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科技”),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食品科技的经营范围为香精香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除股权管理),商务咨询,货运代理,食品机械设备、塑胶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食品科技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6,645.82万元,净资产27,442.9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412.07万元,净利润6,765.14万元。

(二)上海爱普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爱普植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植物”),注册资本1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爱普植物的经营范围为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的生产,天然精油加工,食品机械的生产、加工,香精香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爱普植物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7,382.20万元,净资产11,068.88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06.57万元,净利润-148.77万元。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及担保授权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5年度关联交易和

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201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乐嘉可可食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整

主营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商务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680号1幢102室

2、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丽达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室内外装潢工程,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五金交电、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好路1690号5幢3178室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乐嘉可可系公司子公司上海爱普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科技”)投资的参股公司,食品科技持有乐嘉可可50%的股权。乐嘉可可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爱投实业系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投资并控制的企业。魏中浩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拟向乐嘉可可采购巧克力等产品,定价政策为市场价。

2、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向爱投实业租赁办公场地,定价政策为市场价,与周边办公房产租金价格相当。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开展上述业务活动。若在实际执行中交易金额超过上述预计金额的,应当根据超过金额大小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下转1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