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上接16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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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15
关于修订《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行《公司会计政策》于2007年8月28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系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要求,结合公司当时实际情况制定。其后,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一系列会计准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201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以使会计政策与财政部最新相关一系列会计准则保持一致,修订后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一直按照《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其后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一系列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本次会计政策的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16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 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净年化收益率3.6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公司计付理财收益。
公司本次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10)》)。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行,该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净年化投资收益率3.60%。
(二)产品说明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本金纳入交通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即: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银行根据客户持有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公司的理财本金和相应的收益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由银行一次性兑付,即:银行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将公司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风险控制分析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为交通银行总行发行,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交通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200,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 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