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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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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5版)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5亿元

5、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Capital (Italy) S.p.A.

(2)注册地址:Via Stati Uniti d'America 26 20030 Senago (Mi),Italy

(3)法定代表人:陈培亮,苏用专,Alessandro Iacono

(4)注册资本:1,000,000.00欧元

(5)业务性质:融资租赁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H.K. Holding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6,601,484.40 欧元,负债总额为44,055,093.20欧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546,391.21欧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1,590,223.89欧元,净利润为907,369.40欧元。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6、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Singapore 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 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8 Temasek Boulevard, #14-03A Suntec Tower Three, Singapore 038988

(3)法定代表人:申柯,刘庆林

(4)注册资本: 1,000,000.00美元

(5)业务性质: 投资、国际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61.35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253.12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08.23万人民币;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986.74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56.85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7、ZOOMLION BRASIL COMéRCIO, IMPORTA??O E EXPORTA??O DE MáQUINAS DE CONCRETO LTDA

(1)名称:中联巴西商业、进出口混凝土机械公司

(2)注册地址:巴西圣保罗州,因达亚图巴市,美国公园工业区,维纳斯大街694号

(3)法定代表人:zhong liangyan

(4)注册资本: 7,875,000.00 美元

(5)业务性质: 混凝土机械及其零配件的生产、销售、进出口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Luxembourg Inv Holding. S.A.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巴西商业、进出口混凝土机械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27.61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529.63万美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02.02万美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92.57万美元,净利润为-601.67万美元。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8亿元

8、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

(1)名称: 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

中联益美科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M/s.ElectromechEngineers,G-316, Kasar Amboli IND., Zone,Tal. Mulshi,Dist Pune.,Pune - 411011,Maharashtra, INDIA

(3)法定代表人:申柯、黄群、Tushar V. Mehendale

(4)注册资本: 55,000,000.00 卢比

(5)业务性质: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及相关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印方合资公司(中联重科印度有限公司和印度ElectroMech 公司合资公司,其中中联70%股份,EM30%股份)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益美科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31.12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859.55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71.57万人民币;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357.39万人民币,净利润为220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5亿元

9、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

(1)名称: 中联重科俄罗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143441 Московская область, Красногорский район, п/о Путилково, 69 км МКАД, офисно-общественный комплекс ЗАО “Гринвуд”, строение 17

(3)法定代表人:李琦

(4)注册资本: 3,200.00 万卢布

(5)业务性质: 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卢森堡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共同投资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俄罗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470.53万人民币,负债总额 2,410.69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59.84万人民币;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42万人民币,净利润为 -238.32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5亿元

10、Zoomlion Indonesia Heavy Industry,pt

(1)名称: Zoomlion Indonesia Heavy Industry,pt

中联印尼公司

(2)注册地址:SAMPOERNA STRATEGIC SQUARE, SOUTH TOWER LEVEL 30, JL. JENDSUDIRMAN KAV 45-46 RT. 003 RW. 04 KARET SEMANGGI JAKSEL

(3)法定代表人:皮刚,Marlissa

(4)注册资本:300,000.00 美元

(5)业务性质: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卢森堡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共同投资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Zoomlion Indonesia Heavy Industry,pt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4.2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85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92.35万人民币;2015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0万人民币,净利润为9.57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11、ZOOMLION HEAVY INDUSTRY(THAILAND) CO.,LTD.

(1)名称: ZOOMLION HEAVY INDUSTRY(THAILAND) CO.,LTD.中联重科泰国公司

(2)注册地址:No.23,25 Soi Udom-suk 39/1 Sukhumvit Rd,Bang chak Phakhanong Bangkok.

(3)法定代表人:李锦

(4)注册资本:2.03亿泰铢

(5)业务性质: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香港国贸公司与卢森堡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共同投资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ZOOMLION HEAVY INDUSTRY(THAILAND) CO.,LTD.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0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0万人民币;2015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0万人民币,净利润为0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12、Zoomlion South Africa (Pty) Ltd

1)名称: Zoomlion South Africa (Pty) Ltd

中联重科南非公司

(2)注册地址:NO 31 12THROAD,KEW,JOHANNESBURG,2090

(3)法定代表人:陈培亮、BARBEAU.OLMER ALAIN

(4)注册资本:1000兰特

(5)业务性质: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香港国贸公司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Zoomlion South Africa (Pty) Ltd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47.39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218.53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71.34万人民币;2015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642.28万人民币,净利润为-388.18 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5亿元

13、Zoomlion Trade (India) Pvt. Ltd.

(1)名称: Zoomlion Trade (India) Pvt. Ltd.

中联重科印度贸易公司

(2)注册地址:Plot No.49, Panvel Industrial Co-operative Estate Ltd, Panvel, Raigarh, Pin Code-410206, Maharashtra Mumbai

(3)法定代表人:黄群,申柯,jagdish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INR50000000,股本溢价:INR6315800(5)业务性质: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新加坡控股公司与香港国贸公司共同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Zoomlion Trade (India) Pvt. Ltd.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04.22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22.71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81.51万人民币;2015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19.53万人民币,净利润为-325.01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5亿元

14、ЗУМЛИОН БЕЛ-РУС

1)名称: ЗУМЛИОН БЕЛ-РУС

中联重科白俄罗斯公司

(2)注册地址:222223, Минская область, Смолевичский район, Китайско-Белорусский индустриальный парк ?Великий камень?

(3)法定代表人:李琦

(4)注册资本:100万白俄罗斯卢布

(5)业务性质:制造、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俄罗斯公司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白俄罗斯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9.11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39.16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9.95万人民币;2015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0万人民币,净利润为-0.63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

15、Zoomlion Kazakhstan Limited Liablity Partership

(1)名称: Zoomlion Kazakhstan Limited Liablity Partership

中联重科哈萨克斯坦公司

(2)注册地址:КАЗАХСТАН, Г.АЛМАТЫ, Медеуский район, ПРОСПЕКТ АЛЬ-ФАРАБИ, дом 5, корпус 1А,7 этаж, почтовый индекс 050059

(3)法定代表人:刘坚强

(4)注册资本:900万坚戈

(5)业务性质: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卢森堡控股与新加坡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哈萨克斯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0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0万人民币;2015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0万人民币,净利润为0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5亿元

16、Zoomlion Gulf FZE

(1)名称: Zoomlion Gulf FZE

中联重科海湾公司

(2)注册地址:Plot No.S21505,Jebel Ali, Dubai,United Arab Emirates

(3)法定代表人:常树

(4)注册资本:2,300,000.00 美元

(5)业务性质: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Zoomlion Gulf FZE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844.23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869.9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974.33万人民币;2015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5,963.52万人民币,净利润为8,820.22 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5亿元

17、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殷正富

(4)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整

(5)业务性质: 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56,022.04万元,负债总额为376,431.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79,590.52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84,664.93万元,净利润为-11,021.57万元。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亿元

18、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周瑜大道8号

(3)法定代表人:赵黔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整

(5)业务性质: 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395.94万元,负债总额为48,494.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901.26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1,930.33万元,净利润为-162.33万元。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19、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

(3)法定代表人:赵黔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 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237.01万元,负债总额为31,16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074.61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7,160.38万元,净利润为1,170.78万元。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

20、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

(1)名称: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滕兆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谷物干燥机及其他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743.23万元,负债总额为21,234.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508.51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0,085.98万元,净利润为3,020.48万元。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21、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名称: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98号

(3)法定代表人:刘洪岩

(4)注册资本:人民币55,3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生产、销售农用机械产品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4,945.24万元,负债总额为155,436.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9,508.83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03,517.56万元,净利润为12,238.67万元。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亿元

22、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南纬一路2号

(3)法定代表人:胡学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叉车、物流设备的生产、销售、租赁、改装、维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6,217.46万元,负债总额39,543.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6,674.36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总额为321,49.23万元,净利润为99.28万元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

23、长沙中联重科环卫机械有限公司

(1)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卫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银盆南路307号

(3)法定代表人:许武全

(4)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生产专用车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建筑垃圾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长沙中联重科环卫机械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7,307.50万元,负债总额为5,295.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22,012.36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5,062.38万元,净利润为465.74万元。

(8)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如果借款人未根据授信协议支付已使用,且已到期的任何款项或借款人未遵守授信协议项下的义务,保证人承诺一经催告,在银行发出书面通知或电传后,不论公司与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有任何争议,立即向银行支付担保人授信项下实际使用的本金、应计利息以及产生的律师费、费用、补偿、罚款和催收开支。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将《关于控股公司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公司担保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6-017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以及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如下原则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新股网下申购;

2、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3、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四、投资期限: 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资金来源: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

六、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单位。财务公司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长批准。财务公司同时负责筹措理财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2、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七、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6-018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以及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依据以下原则持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一、业务目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业务额度

业务名义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三、业务品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四、业务期限

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五、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集团及成员企业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人员。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七、授权事项

股东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通过外汇资金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6-019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保持公司目前总体带息负债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不包括未来新增重大资本支出融资),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率,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亿元。相关事项如下:

一、永续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 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 80亿元人民币,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 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N年。

(3)发行利率

实际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的指导价格及市场情况来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所认可的用途。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二、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6-020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保持公司目前总体带息负债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不包括未来新增重大资本支出融资),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率,公司拟申请增加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如下:

一、增加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增加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 天。

3、发行利率

实际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的指导价格及市场情况来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二、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6-021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保持公司目前总体带息负债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不包括未来新增重大资本支出融资),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率,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5、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6、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1、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12、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根据本次发行工作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上市地点等与发行上市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代表公司与有关机构处理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

4、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8、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6-022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内容

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投资信心,本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计划采用回购部分H股的形式,通过增厚每股收益,传达成长信心,维护本公司股价,切实提高本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关的一切事宜(以下简称“授权事项”),具体授权如下:

1、在下文第2及3段之规限下,批准董事会于有效期(定义见下文第3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部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之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利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及在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H股;

2、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有效期内不超过本公司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限额内回购,回购当日的回购价格不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105%。

3、回购本公司部分H股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回购期限;

(2)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3)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如需要);

(4)办理注销回购股份以及签署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授权有效期(“有效期”)将于下列日期中之较早日期届满:

(1)本公司下届周年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2)本公司股东于相关股东大会通过本特别决议案后十二个月期间届满当日;或

(3)本公司股东于相关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在授权当日。

4、授权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例,执行、进行、签署及采取其认为与上文第1及2段拟进行的H股股份回购有关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及步骤;及

(2) 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以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反映本公司的新资本架构,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关的事务。

二、前次H股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5年7月开始实施H股回购。截至本公告刊发之日,公司已合计回购H股股份数量为41,821,800 股,占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2.92%,占公司股份总数(A+H)的0.54%,支付总金额为159,712,316港元(不含佣金等费用)。

三、其他说明

H股回购的一般性授权是H股市场的一般惯例,公司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资本市场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酌情实施或不实施H股回购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