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6-004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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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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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装备制造行业龙头企业。多年来,围绕做强主业的总体目标,公司坚持走相关多元化发展道路,通过产品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业务结构更加均衡,形成了动力总成、整车整机、液压控制、汽车零部件等业务多位一体、协同发展的格局。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系列发动机、重型汽车、轻型车、工程机械、液压产品、汽车电子及零部件等,其中,发动机产品远销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和服务于全球卡车、客车、工程机械、农业装备、船舶等市场。“潍柴动力发动机”“法士特变速器”“汉德车桥”“陕汽重卡”等品牌,在国内均处于市场领先和主导地位,深得客户信赖,形成了品牌集群效应。同时,公司大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积极谋求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发展水平,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和排放法规升级等因素影响,国内重卡市场低迷,销量持续下滑,全年实现销售55.1万辆,同比下降25.98%。受此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共销售重卡用发动机11.8万台,同比下降56.5%,行业龙头地位稳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全年共销售重型卡车5.6万辆,同比下降39.1%,在国内重卡企业的排名上升至第四位,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共销售变速箱40.7万台,同比下降34.4%,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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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实现了对KION Group AG的控制,由于当时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只能暂时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六条,本公司以所确定的暂时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拟在购买日后的12个月内对确认的暂时价值进行调整,视为在购买日的确认和计量。本年财务报表已经根据准则规定对相关项目的暂定价值进行了调整,并对相关报表进行了重述。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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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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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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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中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应对重大风险挑战,以改革促调整,以创新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更加优化,改革开放迈向纵深。总体来看,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态势。2015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达67.67万亿元,同比增长6.9%,增速创25年新低。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和排放法规升级等因素影响,国内重卡市场低迷,销量持续下滑,全年实现销售55.1万辆,同比下降25.98%。受此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共销售重卡用发动机11.8万台,同比下降56.5%,行业龙头地位稳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全年共销售重型卡车5.6万辆,同比下降39.1%,在国内重卡企业的排名上升至第四位,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共销售变速箱40.7万台,同比下降34.4%,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2万亿元,同比增长10.0%,增速回落5.7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40.8万亿元,增长5.5%,增速提高0.8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9.6万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回落9.5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工程机械行业整体需求低迷,销量下滑严重。2015年,工程机械市场共销售36.7万台,同比下降31.0%,其中:5吨装载机销售4.2万台,同比下降54.4%。本公司共销售配套5吨装载机发动机2.7万台,同比下降49.3%,在5吨装载机市场占有率达60%以上,继续保持在这一领域的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受排放法规趋严、城镇化建设提速等因素影响,国内客车行业不同细分市场有增有降,全年实现销售59.54万辆(含客车非完整车型),同比降低1.9%。其中,得益于国家补贴政策,新能源客车呈爆发式增长,对客车市场起到正向拉动作用;因下半年政府对乘用车销量刺激政策,大型客车市场表现良好,同比微增0.33%;而受高铁动车分流、客运监管力度趋严等因素影响,公路客运等市场表现不佳。报告期内,本公司共销售客车用发动机2.03万台,同比下降10.2%,在大中型客车市场占有率为12.5%。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2015年,本公司共销售10L、12L传统发动机产品16.4万台,重型发动机产品在重卡市场、5吨装载机市场、11米以上客车市场的优势地位仍然稳固。同时,战略产品销量增长明显,扬柴VM发动机销售1.1万台,同比增长6倍;WP13发动机销售1237台,同比增长133%;新能源动力系统销售495台,同比增长6倍;叉车用发动机销售1544台,同比增长近十倍。同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探索实施基于客户需求的产品设计、交付、市场推广等全过程联动的品系化业务运行模式,载货车市场销量明显提升;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客车变速器实现逆势增长,产品整体占比和市场销量稳步提升,成为抵御行业市场波动的重要支撑点,产品结构调整成效进一步凸显。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提质增效·改革转型”为主线,坚持内生增长,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自身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一是从价值链全过程入手,努力打造最具成本、技术、品质三个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行业垂直整合趋势。二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树立了目标导向的管理思维,进一步理顺和优化了研发流程,规范了研发运营管控秩序,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2015年,潍柴动力内燃机可靠性重点实验室入选国家重点实验室,成为行业内唯一的企业内燃机可靠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三是构建了潍柴WOS运营管控体系,通过KPI体系统一了企业管理语言,通过层级会议规范了管理秩序,搭建了一套可落地、可输出、可推广的管理模式,为持续提升企业运营绩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不断加速两化融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完成了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明确了信息化战略蓝图、整体框架和执行路线图,“汽车发动机数字化车间”顺利通过验收,“柴油机智能制造综合试点示范项目”成功入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73,720百万元人民币,较2014年下降7.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391百万元人民币,较2014年下降72.2%。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人民币,较2014年下降72.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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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390,576,941.23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2.2%,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本公司2014年6月12日将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KION Group AG(下称“凯傲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合并报表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作为合并对象的 KION Group AG股份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利得为1.99亿欧元,折合人民币16.2亿元。上述事项致使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总体形势影响,2015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同比下降,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5年5月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KION Group AG与比利时的Egemin Group达成协议,购买其下的自动化处理部门。于2015年8月7日,KION Group AG完成对Egemin Automation Inc. 100%的股权收购,收购对价为72,483,000.00欧元,折合人民币485,759,321.10元。购买日确定为2015年8月7日。
2.处置子公司
本公司与捷光半导体照明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49,973,700.00元出售其所持有株洲湘火炬汽车灯具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处置日为2015年4月13日。故自2015年4月1日起,本公司不再将株洲湘火炬汽车灯具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新设子公司
法士特伊顿(西安)动力传动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5,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1%。
4.破产清算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日进入破产程序,目前已被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本公司不再能够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依据《企业会计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已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陕汽乌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8,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占股38.60%。2012年3月16日,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通过授权管理和控制协议取得了陕汽乌海少数股东24.12%的表决权,合计表决权比例为62.72%,拥有实际控制权。本公司自2012年4月1日起将陕汽乌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015年12月1日经过协商终止股权委托协议,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对陕汽乌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恢复为38.60%。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对陕汽乌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改为权益法核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