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号金桥红枫万豪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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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荣茂先生、副董事长许薇薇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刘赛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许荣茂先生、副董事长许薇薇女士、董事许世坛先生及独立董事张玉臣先生、徐士英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长汤沸女士、监事冯沛婕女士、孙岩先生及周一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俞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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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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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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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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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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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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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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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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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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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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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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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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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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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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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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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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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上海世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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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Far Flourish limited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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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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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审计评估结果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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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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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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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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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交易对方出具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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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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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的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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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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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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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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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3、4、6、7、8、9、10、11、1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峰盈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1,304,294,211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雅娜律师、雷丹丹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已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雅娜律师、雷丹丹律师予以法律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