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6—01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5年2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5]31号《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12号文《关于核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24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股。截止2015年7月13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9,936,000,000.00元,扣除各种发行费用人民币113,057,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2,942,800.0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18770_A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16,368,542.59元,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30,120,304.43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亿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0,120,304.43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亿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09,191,038.16元(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玉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玉东支行、兴业银行北京永定门支行、中国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上述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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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761,200.00元,已于2015年7月20日在银行专户进行支出。
注2:该募集账户按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安排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5年7月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627,504.43元,主要是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5年7月底前已全部完成账户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于2015年2月5日审议通过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重庆市轨道交通环线二期工程 BT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工程 BT项目、成都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BT项目及德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BOT项目等四个项目(以下简称“四个募投项目”),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830,120,304.4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66亿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拟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618770_A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中金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5-053),对该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置换工作已于2015年8月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中金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5-054),对该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根据批准情况,公司于2015年8月3日使用25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十二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无此类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无此类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无此类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无此类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上述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金公司认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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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按照预定的项目建设计划,四个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直接效益。
注3: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的部分为中国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16—017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16年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2016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00亿元。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16年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2016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700亿元。在总额内,具体单位及各业务板块最高担保限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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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核定担保总额度内审批对全资子公司(包括对新组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
3.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布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16年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批准相关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81.42亿元,对控股、参股和联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88亿元,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共189.3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8%、0.61%和14.6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2015年年末数据,金额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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