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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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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证券代码:600871编号:临2016-009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3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门北大街22号中石化大厦2523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现有7名董事,其中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方正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将提呈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5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319千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24,478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43千元),201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2,273千元。由于201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建议2015年度末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将提呈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5年度末期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予以同意,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的日常业务;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对本公司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年度,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低于年度上限。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

本议案将提呈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2015年2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第八届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以及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工作管理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结合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责任的大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2015年度,本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201.15万元,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169.0万元,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348.38万元。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决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5年度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审计费用(包括有关税金及代垫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括有关税金及代垫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0万元。

(八) 审议通过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16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决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6年度境内外核数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议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

本议案将提呈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报及2015年年报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16-011)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12)。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决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6-013)。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允许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一次或分次(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实际发行的品种、发行时机、发行主体、金额或发行规模、面值、币种、利率或利率确定方式、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条款、登记注册、本议案项下的债务融资工具的申报及上市、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证措施及其他安排,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制作、签署、披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本议案项下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境外市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及其他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司可以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在获得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和/或总经理和/或董事长指定的一名董事具体办理上述发行事宜。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一般性授权的决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在增发公司新股时确保灵活性,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董事会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一般性授权。此一般性授权将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各自数量的20%(以本议案获得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如下为具体授权内容:

(1)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20%的A股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本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类似权利」)(以本议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2)在遵守(3)及(4)段的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公司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不时修订),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利,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及/或H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a.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b.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c.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d.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e.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3)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根据(2)段所述授权批准有条件或无条件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新股或H股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数量(不包括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20%。

(4)在根据上文(2)段行使权利时,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必须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5)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于根据上文(2)段行使权利时相应地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

(6) 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根据上文(2)段行使权利时为完成配发、发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7)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公司股本结构、注册资本根据此项授权而产生的变动。

(8) 上述一般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

a.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b.本议案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c.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而该等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行使。

本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华北、江苏、华东四家地区公司重组的决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河南、华北、江苏、华东四家地区公司重组的公告》(临2016-014)。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安排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及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等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证券代码:600871编号:临2016-010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3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门北大街22号中石化大厦2525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八名监事,实际八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将提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财务报告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过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书是客观公正的。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此议案将提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报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交易交易的决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5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319千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24,478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43千元),201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2,273千元。由于201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建议2015年度末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将提呈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将提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1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决议案》(该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相关的会计估计变更。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6-013)。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6-011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

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4]1015 号文《关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0 号文《关于核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石化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于2014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现有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 置出资产)为对价回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并注销,同时本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收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有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置入资产”)。现就本公司置入资产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组置入资产以及公司的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4)第110ZA2179号)以及《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4)第110ZA2178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置入资产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预测数为人民币350,540.23万元,备考合并数为人民币350,540.23万元。

二、本次重组置入资产以及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110ZA1394号),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47.8万元,其中置入资产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2.60万元,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中的预测金额,差额为人民币350,337.63万元。

三、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及说明

2015年由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位运行,油公司大幅压缩投资,油服行业面临量价齐跌的严峻局面,导致本公司及置入资产2015年度经营业绩下滑。虽然本公司已在《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就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进行了详细披露,但由于相关因素的影响较预计情况变化较大,造成本公司及置入资产业绩发生大幅下滑,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未达预测数主要是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挫导致油公司大幅削减勘探开发资本支出所致。

尽管2015年世界经济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国际原油价格却意外出现了连续快速下跌,以布伦特为例,2015年每桶均价为53.77美元,较2014年下降45.87%,截至2015年末布伦特原油价格跌破40美元。国际原油价格意外的持续大幅下跌超出了行业内所有专业人士的预期,也是公司在当时进行盈利预测时无法事先估计和判断的。

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的影响,国内外油公司普遍削减上游勘探开发资本支出,其中中国石化2015年用于勘探及开发板块资本支出较2014年大幅下降31.8%。由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主要依赖于油公司勘探开发的工作量,油公司因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大幅削减资本开支从而导致工作量的大幅缩减是公司无法控制的。因此,公司2015年主要业务工作量较2014年均大幅下降约30%,较盈利预测数据下降约36%,从而导致营业收入较2015年盈利预测报告中预测值减少30.5%。

2、公司经营业绩与行业趋势一致。

国内可比油田服务公司中海油服和国外油田服务巨头斯伦贝谢(Schlumberger)、哈里伯顿(Halliburton)、威德福(Weatherford)、贝克休斯(Baker Hughes)2015年的业绩均出现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况。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

3、公司为提升经营业绩所做努力。

面对2015年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根据油服行业的季节性特点,科学组织生产运行,对外大力开拓市场,对内加快内部资源整合,调减队伍、精简人员,进一步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挖潜增效,全力提升经营业绩。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在稳固石化集团内部市场的基础上,全力开拓外部市场。2015年,公司在集团内钻井市场占有率达到96.2%,同比提高6.7个百分点;集团外部市场收入占比达到37.2%,比2014年提高1.6个百分点;并成为沙特阿美公司、科威特和厄瓜多尔国家石油公司最大的陆上钻井承包商,阿尔及利亚最大的地球物理承包商。

二是持续深化结构调整。在主动减量上,盘活内部闲置资产,清理低效无效资产;优化队伍结构,压减队伍104支,减少用工1.03万人;在盘活存量上,多渠道构建装备优化管理体系,创新劳动组织形式,优化用工配置;在做好增量上,坚持有效投资、有效发展,精心选择投入少、见效快、有市场、有竞争力的投资项目,积极培育新兴业务。

三是大力实施科技攻关和技术集成配套,激发全员创新发展活力,进一步彰显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页岩气勘探开发工程及装备制造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完整技术系列;石油工程关键装备工具实现国产化,深井超深井钻完井和特殊储层改造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支撑了油气增储上产。科技进步不仅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

四是苦练内功,千方百计挖潜增效。全年共完成挖潜增效人民币11.8亿元。

经过上述努力,公司在2015年连续3个季度亏损的情况下,实现了2015年盈利。

鉴于2015年国际原油价格、公司外部经营环境与2014年盈利预测时发生的重大变化是公司在当时盈利预测时无法预计的,原油价格下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巨大影响也是公司无法控制的。尽管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实现了全年经营业绩盈利,但是仍然未达到2015年的盈利预测目标。对此,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歉意。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71 股票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临2016-012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0号)的核准,公司于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1,333,333,333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48.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5,251.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11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5,937.21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30,000万元),其中,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5,937.2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25,937.2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9,314.4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593.3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金额为人民币0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41,907.7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在北京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5 年12月 31日,公司严格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截至 2015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发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6,189.0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189.01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110ZA1447号)。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亦出具同意置换的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15年9月23日,公司已将人民币10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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