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1 股票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6—004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案件金额:人民币49,809,426.00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谨慎性,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2015年度已计提部分或有负债,因目前处于二审上诉阶段,最后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此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数及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4年8月19日,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金博士”)以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为由对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北京德农”)及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河南农科院”)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简称“郑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郑州中院于2015年9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北京德农赔偿金博士4950万元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法人合理开支2万元;河南农科院对上述赔偿在300万元范围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金博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9,426.00元由北京德农负担。(详见公司2015●038号公告及定期报告相关章节)。

北京德农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文简称“郑州高院”)提起上诉,河南高院已受理,并将择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 2015-041号、2016-002号、2016-003号公告)。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目前正在等待河南高院确定二审开庭日期。

三、诉讼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2015年度已计提部分或有负债。本案目前处于二审上诉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6——005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1号万向集团公司20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刘志刚董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祁堃董事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高子程独立董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吕淑琴独立董事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管大源董事长主持,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662,743.1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003,980.83元,减去2015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166,274.32元,减去对股东的利润分配27,825,599.9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74,849.67元。

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225,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派送现金股利5,851,5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5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201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更好地享受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功能,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额度,贷款期限1年。在此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期分批申请贷款,如有贷款余额则存放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内。

因万向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是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冠球控制的关联单位,故本次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管大源、陈贵樟、沈长寿、丁兴贤、刘志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11、审议通过了《授权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办理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相关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申请的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现金流需要,公司为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度申请的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担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第1-7项,第9-12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6—006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1号万向集团公司203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截止监事会发表本审核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662,743.1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003,980.83元,减去2015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166,274.32元,减去对股东的利润分配27,825,599.9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74,849.67元。

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225,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派送现金股利5,851,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均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编号:2016--00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

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在此期限内,如有贷款余额则存放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内。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人董事管大源董事长、陈贵樟董事、沈长寿董事、丁兴贤董事、刘志刚董事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该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上进行的,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在此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期分批申请贷款,如有贷款余额则存放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内。

因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是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冠球控制的关联单位,故本次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框架图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管大源董事长、陈贵樟董事、沈长寿董事、丁兴贤董事、刘志刚董事回避表决,会议最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全部投了同意票,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告第五项。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了3000万元人民币,且已超过了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生兴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大源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

主营业务: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业务。

历史沿革:万向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02年8月22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浙江省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人民币,其中万向集团持有79300万股,股权占比为66.08%;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1400万股,股权占比为17.83%;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1500万股,股权占比为9.58%;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持有7800万股,股权占比为6.5%。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银监委制定的《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下,存贷款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需符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规定,并在此范围内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目的:享受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功能,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服务。

2、影响: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上进行的,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贷款额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贷款余额存放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通过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融资保障,降低资金风险;更充分地利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功能,获得更好的服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6——008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3.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0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现金流需要,公司为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度申请的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铸诚大厦B座20层

法定代表人:鲁永明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种子(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种子、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药)、农用地膜;委托加工复合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86亿元人民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91,129,993.24元,净资产412,609,936.52元,主营业务收入371,715,892.15元,主营业务利润108,125,691.69元,净利润10,421,428.74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现金流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申请的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96.12%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单位,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6——009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鉴于: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15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对保证公司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我们未发现该公司及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因此,公司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15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对保证公司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3 月2 9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6-010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1日

至2016年4月22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4月22日下午15:00止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6年 4月 21日下午 15:00-4月 22

日下午 15:00 止。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

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

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

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

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

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

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 369991 、简称 “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

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

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

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

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

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

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

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 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

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三)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话:0451—82368448 传真:0451—82368448

联系人:祁堃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