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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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
参与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与中国工商银行的个人电子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本公司下述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1.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2.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302)

3.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4.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5.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6.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7.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8.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

9.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1)

10.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1)

11. 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48)

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基金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但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原申购费率指本公司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

四、重要提示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所有。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www.m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德”)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3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参与新兰德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投资者通过新兰德申(认)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本公司旗下基金。

二、活动内容

自2016年3月31日起,投资者通过新兰德的销售网点和基金电子交易平台(http://8.jrj.com.cn)申(认)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各基金享有的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新兰德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申(认)购费率如适用固定费用的,则仍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认)购费率标准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新兰德新增销售本公司其他基金产品,则该基金产品自开放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优惠活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新兰德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新兰德所有。

四、业务咨询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站:http://8.jrj.com.cn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

网站:www. m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长安汽车”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3月30日起,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长安汽车”(股票代码:000625)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