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16-02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6年4月1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2、经向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关注到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属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凤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身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经核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北京凤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111,283股,占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的0.197%,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第十位,公司已在《中信重工2015年年度报告》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