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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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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4版)

2016-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注:均瑶集团2013年、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利润表

单位:元

注:均瑶集团2013年、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均瑶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均瑶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均瑶集团关于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相关决策文件;

4、均瑶集团与爱建集团签署的《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5、均瑶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声明;

6、均瑶集团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所受相关处罚的声明;

7、均瑶集团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声明;

8、均瑶集团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声明;

9、均瑶集团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后未来12个月后续安排的声明;

10、均瑶集团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11、均瑶集团与爱建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声明;

12、均瑶集团及其管理层以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13、均瑶集团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声明;

14、均瑶集团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5、均瑶集团关于规避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6、均瑶集团关于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7、均瑶集团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18、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及持有其他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说明

19、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自身及核心企业、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20、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能力的声明

21、均瑶集团关于所提供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22、东兴证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相关备查文件备置于爱建集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均金

2016年 3月 29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均金

2016年 3月 29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均金

2016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