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信用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E类基金
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对《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份额的基本情况
1、原有的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C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命名为E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C类或E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接受场外申购与赎回,不参与上市交易。
2、新增E类基金份额暂时只对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中心开放。今后若调整或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E类份额基金代码:002591。
4、新增E类份额的申购费用
(1)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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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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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E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新增E类份额的赎回费用与C类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用相同。
二、新增E类份额的相关业务安排
1、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单笔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人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2、E 类基金份额仅开通场外申购与赎回。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新增E类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但本业务自2016年4月6日起实施。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细见附件。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附件:《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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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E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对《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份额的基本情况
1、原有的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C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命名为E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C类或E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接受场外申购与赎回,不参与上市交易。
2、新增E类基金份额暂时只对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中心开放。今后若调整或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E类份额基金代码:002592。
4、新增E类份额的申购费用
(1)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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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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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E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新增E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1)本基金E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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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
(3)本基金E类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新增E类份额的相关业务安排
1、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单笔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人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2、E 类基金份额仅开通场外申购与赎回。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新增E类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但本业务自2016年4月6日起实施。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细见附件。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附件:《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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