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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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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0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4月5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唐清利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逯东先生代为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专项报告》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5亿元,每股收益0.2164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详见www.sse.com.cn)

关联董事罗庆红先生、袁晓林先生、余正军先生、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报告》

公司2015年期初资产减值准备为2,391.97万元,本期减少资产减值准备116.60万元,核销应收账款29.29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4.51万元,报废原材料10.22万元,处置和报废固定资产850.95万元。因此,2015年期末资产减值准备为1,380.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155,353,171.07元,母公司净利润153,139,123.5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225,265.93元,2015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232,376,386.5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027,393.42元。2015年期末资本公积余额(合并)559,804,283.3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51,803,660.09元。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进入灾后重建阶段,同时公司根据业务规划2016年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水、电、气管网的建设,特建议2015年度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上述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考核结果及2016年考核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10)》。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确定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最高银行贷款规模为13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其他相关专项报告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关联交易报告》

关联董事罗庆红先生、袁晓林先生、余正军先生、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对外投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人力资源事项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资本性投资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安全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资本性投资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劳动用工及人力成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357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119.18万元,未超过预算额;同意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告(临2016-011)》。

关联董事罗庆红先生、袁晓林先生、余正军先生、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廖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廖彬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

会议审查后认为:廖彬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同意将该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并授权爱众集团代为培育项目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动通过外延收购方式做大做强公司的主营业务,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抓住市场机遇及商业机会,会议同意公司委托并授权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代为培育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业务或资产。

关联董事罗庆红先生、袁晓林先生、余正军先生、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贷款融资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由具体办理总计规模不超过13亿元的银行各项融资业务,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银行各项融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发行超短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可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目的: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有效补充公司资金需求,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4、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

5、发行方式:由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并办理本次发行超短融资券的全部事宜。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融资劵的公告(临2016-012)》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为加快广安市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会议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与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制水”)签订资金拆借协议,向花园制水借款4800万元。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13)》。

关联董事罗庆红先生、袁晓林先生、余正军先生、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爱众新能源拟接受国开发展基金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对爱众新能源保持50%以上的控股权的基础之上,引进投资者。并同意国开发展基金对爱众新能源以人民币1200万元进行增资。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办理与上述增资同等条件的其他增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昭通爱众处置红石岩水电站现有资产及设施的议案》

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不低于2.47亿元的价格处置红石岩水电站现有资产及设施并签署相关协议。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处置子公司昭通爱众红石岩水电站现有资产及设施的公告(临2016-014)》。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15)》。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一、三、五、七、十、十一、十三、十四、十六、十七、十八、二十 共12项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附件:廖彬先生简历

廖彬先生个人简历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0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发出书面通知,4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5名,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各位监事通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认为,2015年公司监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管理情况、各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和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认为,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和专项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155,353,171.07元,母公司净利润153,139,123.5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225,265.93元,2015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232,376,386.5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027,393.42元。2015年期末资本公积余额(合并)559,804,283.3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51,803,660.09元。

公司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认为: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进入灾后重建阶段,同时公司根据业务规划2016年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水、电、气管网的建设,因此同意公司 2015年度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管理,公司2015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在了解和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后,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在了解预算的编制过程和依据后,认为公司的2016年财务预算各项指标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并授权爱众集团代为培育项目的议案》

监事认为委托并授权爱众集团代为培育项目有利于公司外延式扩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监事认为公司向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借款4800万元,有利于补充资金加快广安市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1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号)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92,000.00元。根据本公司与时任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应支付承销和保荐费共11,500,000.00元,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将扣除承销和保荐费9,500,000.00元(本公司已于2009年预付2,000,000.00元)之后的募集资金384,292,000.00元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区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专户671201040003362账户内,扣除2009年预付承销暨保荐费2,000,000.00元及其他中介机构发行费用2,620,000.00元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募集资金用于分别向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公司”)、云南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爱众公司”)增资33,000万元和5,000万元,用于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和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6日前分别向星辰水电公司和德宏爱众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入33,000万元、4,977.09767万元(含利息98,976.70元),星辰水电公司和德宏爱众公司已分别于2010年12月8日、2010年12月9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二)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19号)。公司于2013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7,739,821.8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1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以及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广安区凉滩至恒升110kV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后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将对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收购比例调整至53.20%。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使用 2013 年非公开发行收购新疆富远股权募集资金未使用的 5,398.98 万元利息和部分自有资金共计 11,988 万元收购连上电力和金森源合计持有的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4.8%股权,收购实施后,公司持有新疆富远 68%股权。

(二)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单位:元

(1)德宏爱众公司以自有资金17,840,785.76元先期投入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12月德宏爱众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7,840,785.76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370号《关于代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出专项审核报告》。

(2)星辰水电公司以自有资金10,849,536.00元先期投入泗耳河一级电站项目、三级电站项目。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年7月星辰水电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0,849,536.00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5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公司于2013 年3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3年3月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先期投入资金10,000万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048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2、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单位:元

3、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星辰水电公司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4月12日将该笔7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星辰水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2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2年5月4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同意星辰水电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星辰水电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5日将该笔8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星辰水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星辰水电公司已于2013年5月24日将该笔8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星辰水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辰水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同意星辰水电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星辰水电公司已于2013年12月30日将该笔3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宏燃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德宏燃气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德宏燃气分别于2013年12月30日归还300万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7月17日归还17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21日归还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8月4日归还6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8月11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5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募投项目已于2014年7月31日结项,且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就德宏燃气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了《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瑞华川基审字【2014】51040001号),项目形成工程材料结余1,383,915.52元,项目债权(其他应收款)1,139,520.00元。系应收瑞丽市财政局应退还的剩余的未交付的土地预付款项及保证金款项。会议同意公司将德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6,433,622.9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利息1,681,407.4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2014年7月31日后存在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会议同意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公司已制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星辰水电公司,德宏爱众燃气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募集资金的使用遵循计划审批、申请使用、检查评价的步骤进行,项目管理部门每月上旬向财务部门报送下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表,经公司研究批准。在符合项目付款条件时,由项目管理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根据公司的内控审批程序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资金审批、付款。本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8月11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5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上年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400万元已于2015年8月5日归还5400万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广安爱众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后认为,广安爱众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广安爱众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1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方关系

二、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执行情况

1、 采购

2、 销售

3、 租赁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1、采购

(下转5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