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2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通知,华虹电子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交易,将其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6%)于2016年3月31日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华虹电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0,381,923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28%;本次解质押后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8,7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4.3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5%。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