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6年3月9日发布公告,自2016年3月10日(含3月10日)起暂停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