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浙江省
财政厅批复同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6-022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浙江省
财政厅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6日,公司收到《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浙报传媒非公开发行融资方案和浙报控股认购股票的复函》(浙财文资[2016]4号,以下简称《复函》)。《复函》批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是响应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和信息经济发展战略布局所进行的媒体融合、智慧服务的基础性平台建设项目。根据浙江省委宣传部及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先后批复意见,为支持公司适应大数据产业发展进程,以大数据推动“3+1”平台协同发展,创新“新闻+服务”的报业发展模式,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文件精神, 浙江省财政厅函复如下:
1、原则同意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2、原则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不低于2亿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报传媒 公告编号:2016-023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副董事长蒋国兴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长高海浩先生、董事张燕女士、董事沈志华先生,独立董事曹国熊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财务总监郑法其和董事会秘书梁楠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关于逐项审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关于与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关于与北京百分点、浙商资本共同投资设立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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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十二以特别决议通过,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小亮、周一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