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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6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置换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7,309,758.03元置换已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2016年4月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196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2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平高科)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5:00至2016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截至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会议室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1,066,970.96元,合并会计报表反映的未分配利润为1,223,772,072.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727,290.69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772,729.07元,加上2014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98,421,565.61元,减去2015年已分配的2014年度股利49,805,000.00元,截至201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0,571,127.23元,资本公积金为1,481,294,614.15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以公司股本总额1,256,194,674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五)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001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张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突发重大事件导致网络投票系统使用遭受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
1、 网络投票程序及要求
2、 授权委托书格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程序及要求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股东可根据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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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议案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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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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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票操作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平高科”A股股票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平高科”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赞成票,则其申报如下:
■
2、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平高科”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反对票或是弃权票,则对应的申报股数为2股或3股。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5:00至2016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一)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四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二)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分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一、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二、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三、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四、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五、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六、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6-2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邓华凤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7日收到董事邓华凤先生的辞职申请。邓华凤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科技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邓华凤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生效,且其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邓华凤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一直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事后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决策委员会新增不超过10亿元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理财机构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或其他非关联方,其中其他非关联方应为行业内权威机构(如行业协会等)认定的全国排名前十位的全国性大型保险机构、全国性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及五大国有银行等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可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我们认为: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2016年4月6日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成本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购买
关联方理财产品的事前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拟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决策委员会新增不超过10亿元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理财机构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或其他非关联方,其中其他非关联方应为行业内权威机构(如行业协会等)认定的全国排名前十位的全国性大型保险机构、全国性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及五大国有银行等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可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我们认为:
一、鉴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信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2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且所有对外担保均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亦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年度,公司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刘俊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志新为产业总监。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7,309,758.03元置换已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
根据公司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鉴证报告,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均没有发生减值,交易对方无需另行补偿。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