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ST建机 编号:2016-018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16年4月4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上午9:00在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立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充分讨论了会议议程中列明的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ST建机 编号:2016-019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
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股东王志荣先生拟签订《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有关约定事项予以修订。
● 公司2015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与柴昭一先生、肖向青女士、王志荣先生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分别向柴昭一等50名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源租赁”)股东和王志荣等16名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机械”)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庞源租赁100%股权和天成机械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时,曾与柴昭一先生、肖向青女士、王志荣先生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庞源租赁和天成机械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业绩指标及补偿等事宜。2015年度结束后,公司委托审计机构对庞源租赁和天成机械分别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天成机械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低于承诺指标,按协议约定,王志荣先生应当承担补偿义务。
王志荣先生认为,天成机械2015年度业绩指标未能实现更多是受重组事项影响,随着重组事项全部完成,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业绩达到或超过预定指标的概率非常高。为此,王志荣先生提出,希望与公司签订《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有关约定事项予以修订。
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志荣先生本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王志荣,男,中国籍,注所:自贡市自流井区后山坡温州商城3号楼1栋601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现持有公司股份26,801,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4.21%。
2、天成机械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长土街张家山51号;
注册资本:22,442.85万元,201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562.79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环保化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销售:建材、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设备租赁;运输机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给料机械的制造、安装、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锅炉配件及钢结构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后置许可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时,曾与王志荣先生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天成机械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业绩指标及补偿等事宜。2015年度结束后,公司委托审计机构对天成机械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天成机械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低于承诺指标,按协议约定,王志荣先生应当承担补偿义务。王志荣先生提出,希望与公司签订《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有关约定事项予以修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将业绩承诺期内每个年度单独测算和补偿改为三个年度届满时一次性测算和补偿,业绩承诺总额不变,从而提高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操作性,减少业绩短期波动的影响。
2、为确保将来各项补偿义务的履行,王志荣先生同意将其股份锁定承诺由三年分期解锁改为锁定三年。
3、王志荣先生放弃超额业绩奖励。
同时,为了保证王志荣对协议的履行,王志荣先生同意将不低于1,500万股的公司股份质押予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由建机集团在被质押股票范围内为王志荣先生的业绩补偿义务和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向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王志荣先生签订《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有关约定事项的修订,有利于调动天成机械的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天成机械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是在充分考虑了本次重组整合后的运行期限等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助于充分发挥重组完成后公司整体的整合效应,符合公司发展目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达成,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5名监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2、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的议案》。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志荣先生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李敏、宋林、张敏及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3、公司独立董事李敏、宋林、张敏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详细了解了该事项发生的背景,审慎地分析了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同意将《关于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充分考虑了本次重组整合后的运行期限,有利于充分发挥整合效应,调动天成机械的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天成机械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利润;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是董事会考虑到天成机械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策,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我们同意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达成,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重组后的整合效应,调动天成机械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天成机械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相关事项。
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股东王志荣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七、挂网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ST建机 编号:2016-020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股东王志荣先生、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质押协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有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类似关联交易的情况。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作为王志荣先生业绩承诺实现的保证措施,王志荣先生将不低于1,500万股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质押予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由建机集团在被质押股票范围内为王志荣先生的业绩补偿义务和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向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就上述事宜,公司拟与王志荣先生、建机集团签署《股份质押协议》。
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股东王志荣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建机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公司未有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类似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1、王志荣,男,中国籍,注所:自贡市自流井区后山坡温州商城3号楼1栋601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现持有公司股份26,801,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4.21%。
天成机械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长土街张家山51号;
注册资本:22,442.85万元,201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562.79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环保化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销售:建材、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设备租赁;运输机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给料机械的制造、安装、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锅炉配件及钢结构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后置许可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建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杨宏军,注册资本:18,920万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418号,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及成套设备、金属结构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机动车辆(小轿车除外)的研发及销售;原辅材料、设备的购销;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道路修建、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度,建机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5,339.44万元,净资产70,454.22万元,营业收入28,430.15万元,净利润-10,034.7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王志荣先生、建机集团签署《股份质押协议》,作为王志荣先生业绩承诺实现的保证措施,王志荣先生将不低于1,500万股的公司股份质押予公司控股股东建机集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王志荣先生为担保其能够切实履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补偿义务,同意将其所持公司1,500万股股份质押予建机集团。
建机集团为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接受王志荣先生质押的1,500万股股份,并以其接受王志荣先生质押的1,500万股股份的市场价值为限对王志荣先生的业绩补偿义务和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向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本协议项下的质押实质为王志荣先生对建机集团所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在王志荣先生未履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建机集团在履行相应担保义务后,可依法行使质押权。
2、质押担保范围和期限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
(1)建机集团以其接受王志荣先生质押的1,500万股股份的市场价值为限对王志荣先生的业绩补偿义务和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向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
王志荣先生的业绩补偿义务和资产减值补偿义务为: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当天成机械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王志荣先生累积承诺的净承诺以及业绩承诺期满天成机械100%股权发生减值时,王志荣先生应当承担的补偿义务,以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相关税费、违约金等;
(2)建机集团为实现上述债权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质押担保的期限为: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质押股份所担保的上述债权完全实现之日止。
3、质押登记及注销登记
本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王志荣先生应当无条件协助建机集团或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1,500万股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否则,每逾期一日,王志荣先生应当向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
如果业绩承诺期限届满,经专项审计和减值测试,王志荣先生无需履行任何补偿义务,或者,王志荣先生虽然需要履行补偿义务,但其已经按相关约定主动履行率补偿义务,则建机集团应及时注销上述1,500万股股份的质押登记。
4、质押权的实现
若王志荣先生届时触发《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各项补偿义务,则在王志荣先生质押的1,500万股股份的市场价值范围内,建机集团可行使质押权。
建机集团行使质押权处置全部质押股份后所得价款不足以覆盖王志荣先生对公司的补偿义务的,公司有权另行向王志荣先生追索。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王志荣先生、建机集团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有利于调动天成机械的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天成机械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是在充分考虑了本次重组整合后的运行期限等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助于充分发挥重组完成后公司整体的整合效应,符合公司发展目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达成,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的议案》,公司5名监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2、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的议案》。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李长安、申占东、王志荣先生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李敏、宋林、张敏及其余2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3、公司独立董事李敏、宋林、张敏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详细了解了该事项发生的背景,审慎地分析了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同意将《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充分考虑了重组整合后的运行期限,有利于充分发挥整合效应,调动天成机械的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天成机械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利润;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签署办理《股份质押协议》相关事宜。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达成,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重组后的整合效应,调动天成机械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天成机械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签署办理《股份质押协议》相关事宜。
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建机集团、股东王志荣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七、挂网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ST建机 编号:2016-021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1,6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未有对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6,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缓解流动资金较为紧张的状况,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机械”)拟在自贡市商业银行贡井支行申请办理1,6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7.28%,期限一年,该笔授信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审查,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6年4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6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经公司9名董事审议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成机械拟在自贡市商业银行贡井支行申请办理的1,6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长土街张家山51号
2、法定代表人:王志荣
3、注册资本:22,442.85万元
3、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环保化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销售:建材、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设备租赁;运输机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给料机械的制造、安装、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锅炉配件及钢结构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后置许可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天成机械拟在自贡市商业银行贡井支行申请办理1,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担保事项由天成机械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本次对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够确保其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该项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其注册资本2.24亿元,2014年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9,562.79万元,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为止,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整,其中,为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2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3,2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公司子公司天成机械提供人民币1,6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后净资产的28%;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ST建机 公告编号:2016-022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5日
至2016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于201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上述第3项议案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于2016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上述第4项议案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于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志荣回避议案1、2;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议案2、3、4。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
3、邮政编码:710032;
4、联系电话:029-82592288,传真:029-82592287;
5、联系人:白海红、石澜。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ST建机 编号:2016-023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16年4月4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上午9:30在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充分讨论了会议议程中列明的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订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9)。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志荣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0)。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李长安先生、申占东先生、王志荣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6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6-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ST建机 编号:2016-024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有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等相关规定,如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如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则于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及年审会计师预审计,预计公司2015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至3,500.00万元之间,且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公司已于2016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和《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于2016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公司2015年度业绩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已变更为2016年4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披露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7)。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ST 建机 编号:2016-025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财务顾问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该函主要内容如下: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并指派刘晓勇先生、张宇辰先生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于2015年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现原财务顾问主办人张宇辰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我公司委派段潋先生接替履行上述职责,段潋先生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项目协办人,熟悉项目具体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刘晓勇先生、段潋先生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持续至督导期结束之日。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