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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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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6-01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8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将“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中的“新建研发中心及购置相关科研设备”及其他部分建设项目取消,结余资金投向“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此项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6-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2016-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6-02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期限1年。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6-01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8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中的“新建研发中心及购置相关科研设备”及其他部分建设项目取消,结余资金投向“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市场变化及自身经营情况所做出的适应性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6-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6-01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2号)核准,于2014年5月23日向9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132,049,99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3,059,8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2,239,89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9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02010005号)】确认。

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将“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中的“新建研发中心及购置相关科研设备”及其他部分建设项目取消,结余资金投向“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截至2016年3月31日,“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已投入募集资金55,488.06万元,此次项目变更预计结余资金1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8.61%。“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5,000万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立项尚需取得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批复。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项目为“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3,222.57万元,预计2016年12月6日建设完成,本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备案/核准或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年均可实现利润总额25,008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1.5%,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0.6年(含建设期)。

截至2016年3月31日,“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93,222.57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55,488.0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37,734.51万元,该笔结余资金目前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已完成酿造、勾调、灌装车间布局及生产环境升级改造等建设内容。

(二)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对资金投向进行优化配置。

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是聚焦酒、肉产业,提高其生产规模、销售规模、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当前公司白酒产业已经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广的品牌知名度,白酒发展增速、产销量都位居行业前列,而其猪肉产业与白酒产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由于近年猪肉价格跌幅过大,已经对行业造成严重影响,社会供应存在较大缺口,随着猪肉价格回暖,企业发展将迎来良好机遇。有鉴于此,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鹏程”品牌已经在北京及周边地区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潜力。项目实施有利于企业提高肉制品精加工水平,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在同行业中抢占先机。

2.从拟建项目的价值角度考虑,使资金流向更具经济性的产业

由于公司白酒产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公司拟取消“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中的“新建研发中心及购置相关科研设备”及其他部分建设项目,拟投资建设的“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较原建设项目,预计产生的效益更为与显著。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16.57%,高于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从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更具投资价值。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项目投资规模:1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340万元;流动资金1,66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在原有一期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厂房原有的防火分区及主体结构维持不变,依据新的工艺布置进行建筑内部的整体调整。并引进新型设备及新型工艺,用于生鲜肉精加工,产品主要用于保障北京地区人口日常消费需求。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中国是以肉食品为主要食品的国家,肉食品一直处于肉食消费的主导地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不仅对肉食品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而且在质量上和加工层次上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生活和工作节奏不断加快的今天,人们对新鲜、卫生、安全、方便、包装精美的精加工产品有着极大的需求。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增多,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内部对肉食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鹏程公司提出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根据《北京市统计年鉴》(2015)显示,北京市2014年肉类年产量为39.32万吨,其中猪肉产量为24.01万吨,牛肉产量为1.70万吨,羊肉产量为1.17万吨,其他肉食品产量为12.44万吨。而北京市居民对于肉类食品的需求量则达到61.27吨,北京市肉类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现状,因此项目的建设对于缓解北京肉食品供需不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使人们对于产品的质量有着更高的要求,人们对于市场上新出现的生鲜肉及精加工肉产品青睐有加,生鲜肉精加工产品在北京市场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市场需求量正在不断增加。

2.项目选址

鹏程公司厂区位于顺义区南法信镇,厂区东至南焦路,北至树林,西至沟渠,南至北法信村。本项目是在原有一期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原有一期厂房位于厂区东北角,西侧为二期熟食车间、北侧为现有厂区围墙,南侧为厂区现有道路,东侧为开阔广场。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占地面积:9070平方米。

土地权属明晰、证件齐全,符合项目的建设条件。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在于: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一般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项目产品市场竞争力或者竞争对手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三是项目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本项目市场风险主要来自由于项目产能扩张规模与公司发展及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偏差,使得产品实际需求达不到项目预计需求的风险。项目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与项目预测销售价格偏离较大,导致项目产品利润率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2)原材料(燃料)供应风险

原材料供应风险主要指由于原材料供应不足而影响产品正常生产或者由于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产品成本增加的风险。

(3)资金风险

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较多,由于项目前期投资较大,投入产出期相对较长,所以一旦资金回收受阻,则可能导致项目流动资金中断,从而影响项目的正常经营,对项目造成损失。

(4)工程风险

主要包括技术标准、工程方案及设备选型、施工与工期等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给项目带来的风险。

(5)投资估算风险

主要来自工程方案变化、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各种费率、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的提高。

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1)对于市场风险

本项目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针对这一风险,需要项目单位市场部门做好市场调研,随时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并与生产部门进行协调,从而合理调整项目的产品结构,降低价格风险。

(2)对原材料涨价风险

本项目所需外购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使用量较大、价格浮动范围较大。针对这些问题,项目运营阶段,原材料采购部门应该密切关注各种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及市场供应价格,能够保证原材料的供需要求,同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原材料价格的变化不会给公司带来大的经济损失。

(3)对工程风险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在原有厂房内施工,工程风险不大。

(4)对资金风险

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用款计划和严格的资金回收制度,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收回,从而避免流动资金中断的风险;同时,应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必要时,可通过银行短期贷款的方式减少流动资金中断对项目造成的影响。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根据项目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期,项目运营期定为10年,计算期合计为12年。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生产负荷确定为项目投产后第一年为70%,第二年及以后均为100%。

本项目运营后达产期年销售收入为 43,632万元/年,年均净利润 2,033.77万元。本项目投资财务评价效益较好,财务内部收益率16.57%,项目投资回收期6.55年,财务净现值3193.19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财务净现值大于零,项目从财务上是可行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此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当前市场变化及经营现状所做出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将“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中的“新建研发中心及购置相关科研设备”及其他部分建设项目取消,结余资金投向“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市场变化及自身经营情况所做出的适应性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5.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6-02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本次发行事宜经2016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的期限为3+N或5+N,不设具体期限限制。

3、发行利率:

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前3个(或5个)计息年度发行利率保持不变,自第4个(或6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或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公司有权于第3个(或5个)及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债券。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建议中国民生银行作为主承销商承销发行。

5、资金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各项资金需求。

6、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事宜。

三、本次永续中票的审批程序

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将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6-02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定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016年4月8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223,639,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9%)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请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议将本公司2015年4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提交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顺鑫控股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补充通知,增加议案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6-02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3)。2016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223,639,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9%)《关于提请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议将本公司2016年4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提交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更新后的有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2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16年4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十)公司将于2016年4月14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一:《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二:《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公司2016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

议案七:《关于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

议案八:《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议案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议案十一:《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八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九需要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6年3月30日和2016年4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即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出席会议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860;投票简称:顺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

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联系人:高薇

传真:(010)69443137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 1 号院 1 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 13 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300

(二)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附件(本授权委托书裁剪或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