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66 公司简称:普莱柯
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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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利润分配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元;同时,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20,000,000股。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系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我国动物疫苗、兽药行业科技创新领先的企业。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动物疫苗、兽用化学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技术转让或许可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 国家中心主任田克恭博士在国内首个开发成功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猪瘟疫苗、相继填补国际空白的禽流感(H9)三联、四联灭活疫苗以及填补国内空白的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和动物专用抗生素头孢噻呋等产品,主要用于家畜、家禽等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治疗。
2、经营模式
2.1 总体企业战略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践行“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经营战略,不断构筑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和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深宽护城河。
2.2 研发模式
依托公司获批组建的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动物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持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广泛开展高水平的对外合作,以集聚各类社会创新资源实现集成创新。基于日益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效的集成创新体系,坚定奉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锁定行业技术与产品的“空白点”、瞄准国家产业政策与市场现实需求的“结合点”,以强大的技术产品研发支撑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年度销售任务目标,并结合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和季度、月度滚动销售计划,制定各产品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努力使生产节奏与市场营销保持高度匹配。
2.4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奉行 “技术营销”、“品牌营销”和“大团队营销”的组合营销模式,通过经销商销售、直销和政府招投标三类主要渠道将公司的营销团队、技术服务团队和经销商、用户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了科学、高效的市场营销及技术服务体系。
(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猪用疫苗、禽用疫苗及抗体、化学药品的销售,以及技术转让及许可业务。2015年度下游行业畜禽养殖总量恢复低于预期,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结构,有效管控经营成本,整体保持了收入和利润的增长态势,实现了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猪用疫苗实现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2.32% ,禽用疫苗及抗体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4.83% ,兽用化学药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1.02%;公司立足所拥有国家级研发平台业已形成的雄厚的技术积累与能力,着力拓展技术转让与许可业务,报告期内,该类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83%,该业务为新增主营业务模块,是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新亮点。
(三)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隶属于生物农业范畴,属于国家现阶段着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人畜共患病、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养殖业公共卫生的高度重视,国家相继出台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同时农业部也启动了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行业的经营环境得到不断优化,行业发展日趋规范,科技创新已成为产业发展共识,一批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公司将会脱颖而出,行业整体处于日趋规范、不断创新升级的发展阶段。
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产品主要用于下游畜牧业动物疫病的防控,受整体经济周期影响程度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但是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来说,随着秋冬季的降温,动物机体的免疫能力下降,畜禽养殖群发性和流行性疾病更易发生,对治疗性兽药产品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收入在秋冬季节实现较多。此外,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受政府招标采购流程的影响,通常在春、秋两季进行招标活动,政府按照自身财政计划与动物疫情的情况安排采购工作,相关产品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总体上看,兽药企业通常下半年业绩优于上半年。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系我国兽药行业科技创新领先的企业,自公司创建以来持续深入践行“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经营战略,从研发投入、平台建设、人才集聚等多方面系统构筑了强大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能力。2006年荣获“感动中国畜牧兽医科技创新领军企业”称号;2008、2011、2014年连续被认定为“新标准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公司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09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组建了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2年,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再次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16年1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组建动物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至此公司拥有三个国家级的研发机构,同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兽用药品开发院士工作站,公司综合实力居业界前列,依托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实现了公司产品销售净利率保持行业较高的水平。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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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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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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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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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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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度,在董事会的统筹领导下以及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定奉行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战略,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依托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强大核心竞争能力,持续强化技术产品研发与技术服务,调整经营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厉行全员营销,并在科技创新、营销管理、生产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营业收入47,813.82万元,净利润14,174.22万元,保持了收入和效益的增长态势,实现了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1、科技创新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大产品研发进展顺利,为未来业绩增长提供强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持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本年度公司研发投入4,176.48万元,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引领、支撑作用的一批研发项目取得良好进展。公司获得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H9亚型、基因重组)三联灭活疫苗和禽流感(H9)灭活疫苗等新兽药证书5项,上述疫苗新产品的上市推动了行业禽用疫苗产品的升级换代,保持了公司在市场化销售领域新型疫苗创新领先地位;报告期末,猪伪狂犬基因工程疫苗、猪圆环病毒2型基因工程疫苗、猪圆环病毒2型-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鸡新支流(H9)法(亚单位)四联灭活疫苗等14个产品处于新兽药注册阶段;狂犬病灭活疫苗、兔瘟亚单位疫苗等10个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在持续做好产品开发的同时,切实强化产品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本年度高标准建立或完善了细菌发酵技术、蛋白质工程技术、犬病毒分离技术等多个技术平台,为产品研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年度,新申请发明专利52项,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4项;进一步强化研发团队建设,以国际化视野相继招揽了美国留学归国博士等专业技术人才,一批业务骨干成长为技术学术带头人。
2、持续优化营销渠道建设,进一步调整营销结构,市场化开拓能力显著提升
随着畜牧养殖业集约化、品牌化的快速发展,大型养殖集团不断涌现,县域规范化养殖也在蓬勃发展,公司及时完善营销策略,持续推进“TOP100”营销策略(强化100家大型养猪集团、100家大型养禽集团营销)和 “核心1000”营销策略(养猪、养禽分别加强1000家规模化养殖场营销),切实强化营销网络建设,加大重点产品推广力度,优化完善经销商团队,并通过对集团客户开展高水平的疫病检测的服务,进一步深化技术营销,报告期,公司依托“TOP100、核心1000客户”的强力营销,直销模式销售收入较2014年增长26.25%,市场化开拓能力显著提升;政府采购业务占比有所减少,依赖性降低。
3、发挥国家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平台职能,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形成新的盈利模块
科技部批准依托公司组建的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系行业公共技术平台,通过十余年的研发沉淀,已取得一批富有竞争力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等核心知识产权,基于国家出台的《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兽药行业技术研发现状,借助互联网开展互补性研究成果的信息交换与有效利用使协同创新、集成创新更有效率的进行成为可能,全资子公司投资成立了北京集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集橙网”搭建,致力于打造国际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交易的专业服务平台。本年度技术转让或许可业务签订合同金额为2,630万元,本年度该项业务实现收入875万元,初步形成了公司新的盈利模块。
4、生产与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获得业务主管部门高度认可和当地政府奖励
通过持续优化生产管理团队,逐步夯实生产管理团队建设,强力执行质量管理三级检查制度,不断优化完善GMP管理规范和SOP操作规程,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据2015年2月5日农业部农医发[2015]4号文件披露,本公司及所属两家子公司惠中兽药、新正好近三年来(2012年至2014年)生产的产品分别市场抽检100多批次,合格率达100%,属兽药行业仅有7家产品抽检100批次以上且合格率为100%企业其中的3家;基于公司良好运营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洛阳市政府下发洛政[2015]3号文件,授予公司“2014年度洛阳市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公司质量管理水平获得行业主管、当地政府和市场客户的高度认可。
5、公司综合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本年度,公司成功实现了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既有的突出创新优势有机结合登录资本市场的新优势,将组推公司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治理制度和内控体系,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在品牌建设方面,本年度承办了全国兽药行业发展暨畜产品安全高层论坛、2015年中国家禽领军企业发展论坛等行业大型行业论坛与活动,树立了公司在行业中高品质、高附加值、创新引领特质鲜明的高美誉度品牌。以互联网思维积极探索微信、微官网等互联网营销协同体系建设。在人事管理方面通过建立岗位竞聘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通过建立员工职业发展管理、技术双通路和进一步完善薪酬制度激发了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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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10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事务所及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北京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2016年度公司借贷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由借贷累计形成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且新增贷款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2016年度债务融资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监高薪酬制度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由秦德超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秦德超先生简历
秦德超,男,1971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共管理学硕士。1995.8-2000年在国内贸易部消费品流通司先后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2004年任农业部畜牧兽医局兽医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2004-2006年任农业部兽医局综合处副处长;2006-2008年任农业部兽医局药政药械处处长;2006-200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习,获公共管理学硕士;2008年-2012.4任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处长;2012.4-2014.5,任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8-2015.12,任南京梅里亚动物保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5-2015.12,任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9-2015.12,任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11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8日在洛阳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名,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财务预算的方案;
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经营情况。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能够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依据可靠,制定标准合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本次调整根据公司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募投项目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 603566 证券简称: 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12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
新项目名称: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金额:29,340.30万元,共使用募集资金27,562万元(与原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一致),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新项目预计全部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为:2017年12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6号《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1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915,333.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884,667.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93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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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额56,038.87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5,988.47万元差异50.4万元系未发行前估算发行价尾数差异造成的。
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新项目名称: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27,562万元与原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一致,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27,092,028.90元。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备案时间为2011年3月,实施主体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7,56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入8,76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投入8,17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入7,3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所得税后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65年,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36.86%。计划建设期:2年。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截止目前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709.2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816.59万元,设备金额: 378.11 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费用514.50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随着前沿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依托所设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一系列重要产品相继进入新兽药注册或临床实验阶段。基于兼顾衔接即将获批新一代基因工程疫苗等新产品产业化的需要,并结合公司生产基地统筹与分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坚持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应,现拟对募投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因及基本情况如下:
1、考虑到公司在研的动物基因工程疫苗相关新产品即将接近产业化阶段以及上市后较大的市场空间,拟将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中计划主要生产全病毒猪圆环病毒2型疫苗的细胞毒灭活疫苗车间调整为基因工程疫苗车间,拟生产产品为猪圆环病毒2型和鸡法氏囊病基因工程疫苗。两种产品合计产能为11.5亿羽份/头份。
考虑到公司高新区翠微路原有生产基地和滨河北路募投项目建成后,两个生产基地分别承担组织毒活疫苗、灭活疫苗的总体产能优化布局更加合理,便于分区管理,募投项目将主要承担组织毒灭活苗的生产,翠微路生产基地主要承担组织毒活疫苗生产。募投项目拟不再安排组织毒活疫苗车间建设。
2、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与另一投资项目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均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所征宗地,主要产品均为动物疫苗,且将作为一个生产厂统筹运营管理。为了提高公司建设用地和资金使用效率,并优化疫苗相关车间的总体建设布局,现拟将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与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统筹规划,分别承建灭活疫苗和活疫苗车间,以更好实现划区管理。
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活疫苗综合车间及辅助设施,考虑到上述提议方案中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对动物疫苗产业化相关建设内容的兼容性,公司拟将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方案中的细胞毒活疫苗车间(含鸡马立克氏病活疫苗)调整到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实施。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金额1.2亿元,扣除前期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的土地出让金和厂房设施投资1,778.30万元,仍需后续投资10,221.70万元,该部分后续计划投资拟并入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3、由于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中的动力中心等公用工程可与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统筹使用,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不再重复建设上述公用工程。
4、上述内容调整后可减少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6,526.98万元,公司拟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相关车间与设施建设。
5、上述项目建成后作为一个生产厂统筹一体化管理,共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仍为27,562万元,总额与原募投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一致。原募投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优先用于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相关车间与设施建设。上述项目投产后,铺底流动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资金12,812.3万元投向包括:组织毒灭活疫苗车间、细菌灭活疫苗车间、基因工程疫苗车间、仓库及辅助设施的建设;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资金10,221.70万元投向包括:细胞毒活疫苗车间、动力中心、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投资4,528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缺口以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完成后设计产能达产销售收入为44,680万元,由于达到设计产能需要一定过渡期,按10年(含建设期2年)周期测算,预计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41,999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为11,333万元,内部收益率为33.48%(所得税后)。从建设期算起,本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4.81年(所得税后)。
上述项目计划全部建成时间:2017年6月,因涉及到兽药GMP静态、动态验收,预计项目全部正常投产时间:2017年12月。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中国食品动物养殖规模巨大,集约化养殖、散养和个体养殖层次较多,疫病发生情况复杂,多种严重危害畜牧业发展的重大疫病和主要疫病相继暴发与流行,并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中,中国动物疫病防控任务艰巨,“防重于治”是动物疫病防控的主要策略,项目产品猪圆环病毒疫苗、法氏囊病与鸡马立克氏病疫苗等均为预防动物重要疫病的主要疫苗产品,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公司已经全面考虑了产业政策和市场状况、进行了市场调研和分析论证,并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应对措施,但是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市场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进度不能保证、市场营销不理想或者项目完成后实际运营情况无法达到当初预期正常状态等方面的风险,将可能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一定影响。
五、新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原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此前均已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履行了项目备案手续,且取得了河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项目建成后尚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兽药GMP认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此次变更是在资金投向坚持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16年4月8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调整根据公司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募投项目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
3、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是公司根据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 603566 证券简称: 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13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706号《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本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1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915,333.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884,667.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93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
二、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四) 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2亿元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 603566 证券简称: 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14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合发起设立
北京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资情况
2016年4月8日,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余江县汇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余江汇泽”)、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科技”)、广州创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谷”)于北京签署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中科基因”)。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河西路19号213室。本公司以自有现金出资925万元,持股比例37%;达安科技以自有现金出资450万元,持股比例18 %;余江汇泽以自有现金出资1075万元,持股比例43%;广州创谷以自有现金出资50万元,持股比例2 %。
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发起设立北京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合资合同签署后,将由余江汇泽办理工商登记事宜。
二、合资方基本情况
余江汇泽系一家注册成立于江西省余江县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投资服务。
达安科技系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全资子公司和主要的对外投资平台,广州创谷系达安科技的参股公司。达安基因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030),是以分子诊断技术为主导的,集临床检验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全国连锁医学独立实验室临床检验服务为一体的生物医药高科技企业。
三、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与意义
“治未病”思想是我国传统医学的精华,也日益成为畜禽养殖、安全畜产品生产和动物健康管理的核心理念,其关键在于未病先防、防重于治。随着养殖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以及种畜禽的频繁引进与流通,畜禽疫病防控的复杂化程度不断加深,单纯凭借临床经验和病理剖检很难正确把握疫病流行情况,而专业实验室的检测正是提高疫病诊断准确度的重要途径。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肉、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在人们饮食结构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应的专业实验室检测能够有效指导养殖企业科学合理用药,进而减少、消除食品中的药物残留。当前城市中宠物数量迅速增加,与人类接触密切,宠物源性人畜共患病也日益威胁人类健康,日常体检和疾病防控是加强动物健康管理的重要手段,能够有力消除这方面的隐患。
国内现有的实验室分散于各地的动物疫控中心、科研院所、动保企业和养殖场,主要存在规模小、不成体系、检测结果不稳定、没有形成流程化和专业化、普遍缺乏公信力等问题。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指导,采样和送检人员对于样品采集部位、采集量、采集方法、样品标注和样品运输都难以做到规范操作;另一方面,实验室人员很少有机会深入到养殖生产和临床诊断的第一线,同送检人员缺乏有效沟通,无法获取相关信息,难以保证检测和分析结果的准确性,进而很难对养殖生产和动物健康管理起到有效指导作用。
合资公司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拓展在动物疫病诊断独立第三方实验室方面的业务,包括为养殖企业提供疫病诊断、基因测序、免疫效果评价服务;为畜禽疫病及宠物诊疗机构、大学及科研机构、政府、兽药疫苗饲料企业提供临床检验、临床试验、售后服务外包等第三方服务。
合资公司将搭建动物健康管理平台,与用户开展疫病流行信息、兽药及疫苗质量评价信息、细菌耐药性数字地图信息等大数据共享服务。同时,合资公司将联合产业专家为养殖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技术服务。合资公司搭建的疫病诊断实验室联盟,将为各成员实验室提供运营管理、人才培训、委托检测、耗材及大型设备共享解决方案。
四、合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其经营成果将反映为本公司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本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本次投资所需资金为公司自筹,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负债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
动物疫病检测服务属于动保新兴细分行业,在行业政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等方面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营运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协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1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详见2016 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十六条修改为: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五条修改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立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为“董事长、副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董事长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签署董事会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副董事长职权
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6年修订)》在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公告编号:2016-016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3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洛阳市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3日
至2016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6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5、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379-63282386)。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7(09:30—15:00)。
3、登记地点:洛阳市政和路15号公司12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政和路15号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71000
传真:0379-63282386
电话:0379-63282386
联系人:宋永军、靳明明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下转5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