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大连旺达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接78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9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大连旺达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3,729.4424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143,750.20万元,净资产为363,673.86万元,总负债为1,780,076.3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6,9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0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旺达供应链”)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24号楼1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谷鹏
成立时间:2015年07月29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一般贸易;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连旺达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大连旺达供应链的总资产为1,814.73 万元,净资产为 1,809.45 万元,总负债为5.28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为0.2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6,011.3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31.7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9.6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9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翼盛通
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王水波及其配偶为其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3,729.4424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143,750.20万元,净资产为363,673.86万元,总负债为1,780,076.3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6,9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0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
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集团大厦23层13-A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水波
成立时间:2015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运代理;家用电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建材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五金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
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的总资产为3,148.98 万元,净资产为1,979.57 万元,总负债为1,169.4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为37.1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6,011.3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31.7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9.6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9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
吉诺尔供应链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3,729.4424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143,750.20万元,净资产为363,673.86万元,总负债为1,780,076.3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6,9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0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
注册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区(长春市苏中机电维护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郑春来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19日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批发、安装及维修服务;酒具、工艺品的批发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
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的总资产为3,720.96 万元,净资产为1,006.16 万元,总负债为2,714.8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为 72.96%。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6,011.3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31.7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9.6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9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经营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提供经营性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与东芝电子亚洲(新加坡)有限公司(Toshiba Electronics Asia (Singapore) Pte Ltd)进行业务合作,为配合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拟为Eternal Asia (S) Pte. Ltd与东芝电子亚洲(新加坡)有限公司(Toshiba Electronics Asia (Singapore) Pte Ltd)的业务运作提供相关经营性担保,担保金额为总额不超过1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怡香港”)
注册地点:Room 2201,22/F,Delta House,3 On Yiu Street,Sha Tin,New Territories,Hong Kong
董事:冯均鸿、范智强、郑德威
成立时间:2004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
联怡香港目前注册资本为港币95,068.6145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联怡香港的总资产为69,224.21万元,净资产为68,959.38万元,总负债为264.8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为0.3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Eternal Asia (S) Pte. Ltd(以下简称“Eternal Asia (S)”)
注册地点:8 CROSS STREET #11-00 PWC BUILDINGSINGAPORE (048424)
董事:冯均鸿、郑德威、郑剑雄、GOH HIEN JUAN、ASRI BIN SALLEH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
Eternal Asia (S) 目前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70%,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Eternal Asia (S) 的总资产为22,925.53万元,净资产为1,721.55万元,总负债为21,203.98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4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6,011.3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31.7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9.6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9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4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下午15:00至4月26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一楼0116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8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周国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同意周国辉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内环西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给山西省内的控股子公司使用,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骏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提供经营性担保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怀化鑫星火供应链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怀化鑫怡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江西怡站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三明华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三明中允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新疆怡亚通嘉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一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宁波嘉亿乐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2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云南怡悦深度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至第10项议案分别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三楼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4月2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三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3;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B、输入证券代码,362183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怡亚投票”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3、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十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十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十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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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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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00至2016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三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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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9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本次会议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以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0万股(含3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其中,周国辉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金额不低于10亿元,不超过20亿元。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辉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从而涉及关联交易。
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辉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辉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万股(含3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辉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即周国辉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向其他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即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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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具体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并签署与此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本次发行的申请材料,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有关的其他程序;
4、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上报文件;
7、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拟定了相关应当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作为相关责任主体,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同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作出相关承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鉴于发行对象中周国辉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人,故向周国辉发行股份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周国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周国辉签署《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同意周国辉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鉴于周国辉已做出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六十三条,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周国辉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