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1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4 月 8日,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大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发来的《股份质押通知》,内容如下: 百川资管于 2016 年4 月 6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0,000,000 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5%。用于办理融资质押担保,质押期限5年。

百川资管共持有公司385,063,2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94%,为本公司大股东。本次质押完成后,百川资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19,5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1.0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39%。

二、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百川资管本次质押的目的是为其控股股东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集团”)在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百川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次质押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当质押股票市值触及警戒线时,百川集团将补足现金或百川资管追加股票质押至警戒线之上。因本次股份质押占比较小,即使出现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