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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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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2版)

4、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产品为精细化工材料,部分原料、产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环境,对操作要求高,如管控不当,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同时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需要为此追加环保投入,生产经营成本会相应提高,而收益水平会相应减少。

对此,在2015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2016年公司将加大安全和环保投入,全方位提升安全管理系统,同时不断改进工艺,减少污染产生,保障生产的安全运行,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及完善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紧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于各个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不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分红标准及比例,完备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相关要求《公司章程》的规定,2013年12月18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明确了公司2014-201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对利润分配政策基本原则、决策程序机制、现金分红的条件、分红比例等事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随着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进一步完善股利分配政策,不断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五、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融资事项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同时,已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以进一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6-03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5月3日(星期二)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日—2016年5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5.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5.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5.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5.4发行数量

15.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5.6限售期

15.7上市地点

15.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15.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5.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6、《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0、《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徐金富签署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1、《关于公司出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的议案》

22、《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议案》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就201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工作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至议案2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至议案11、议案1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2、议案14至议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议案6、7、9、10、11、12、14-2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2)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 明“2015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

2、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见下表:

(4)本次股东大会有23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日15:00至2016年5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23项议案,若公司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5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表格填写说明:

股东(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赞成意见的,在“赞成”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2: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6-04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业绩

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2015年度业绩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情况,公司将于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总经理陈汛武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顾斌先生、董事会秘书禤达燕女士、独立董事吴琪女士、保荐代表人胡剑飞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6-04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赐材料;证券代码:002709)于2016年4月12日开市起复牌。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赐材料;证券代码:002709)自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020)、《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16-024)。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述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赐材料;证券代码:002709)将于2016年4月12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