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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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6-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63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公司”或“本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9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另行单独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合伙人或管理人等出具的关于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承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上海欣利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利睿投资”)、东营东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营东创”)、九江昊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江昊诚”)的全体合伙人已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本人与欣利睿投资/东营东创/九江昊诚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上海理成殷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理成殷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理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程义全已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本企业/本人与理成殷睿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理成殷睿的有限合伙人理成全球视野诺亚专享2号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亚专享2号”)的管理人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理成全球视野诺亚专享2号投资基金与理成殷睿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四)诺亚专享2号全体委托人已分别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本人资产状况良好,认购诺亚专享2号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上述投资基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五)公司作为认购对象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唯一委托人润达医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代表出具了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为本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国金证券设立、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安排。

(六)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的管理人出具了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系‘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单一委托人;

2、‘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刘辉已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除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刘辉全额出资设立的上海欣利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非公开认购对象之一,直接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部分董监高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外,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参与润达医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监高出具的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的承诺

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欣利睿投资及部分董监高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刘辉,参与润达医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监事卫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晓艳已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润达医疗股份或计划减持润达医疗股份的情况。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其合伙人或管理人等出具的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一)欣利睿投资及其合伙人朱文怡、刘辉已分别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本企业(本人通过欣利睿投资)参与本次非公开资金来源为本企业合伙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企业合伙人(本人)拟以持有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行质押融资贷款提供给本企业(欣利睿投资)作为其认购资金来源。

(二)东营东创及其合伙人已分别出具承诺,情况如下:

东营东创已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企业参与本次非公开资金来源为本企业合伙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企业合伙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向本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东营东创合伙人韩飞、袁锋已分别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人通过九江昊诚参与本次非公开资金来源为本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九江昊诚及其合伙人已分别出具承诺,情况如下:

九江昊诚已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企业参与本次非公开资金来源为本企业合伙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企业合伙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向本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九江昊诚合伙人谢少刚、李德已分别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人通过九江昊诚参与本次非公开资金来源为本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理成殷睿及其合伙人、诺亚专享2号的管理人,诺亚专享2号委托人已分别出具承诺,情况如下:

理成殷睿已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企业参与本次非公开资金来源为本企业合伙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企业合伙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向本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理成殷睿合伙人上海理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程义全已分别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企业/本人通过理成殷睿参与本次非公开资金来源为本企业/本人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理成殷睿合伙人诺亚专享2号的管理人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了承诺函,承诺:“理成全球视野诺亚专享2号投资基金参与本次非公开的资金来源为委托人委托资金”。

诺亚专享2号全体委托人已分别出具承诺,承诺:“本人资产状况良好,认购诺亚专享2号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五)润达医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参加对象已分别出具《员工持股计划申请确认及承诺函》,承诺:“本人自愿以自筹资金出资,通过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参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之股票”。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制定的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制定的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64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65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9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66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罗祁峰先生、王鸿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青先生、卫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陆晓艳和总经理黄俊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5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江志君 魏栋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