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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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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89 公司简称:艾华集团

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2.2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3 公司简介

2.4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1,000万元,占201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此预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电极箔的生产与销售及电容器生产设备的制造。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从早期生产引线式电子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系列产品发展到以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为主,涵盖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等全系列产品;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及垂直片式液态铝电解电容器,引线式、垂直片式及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示例如下: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电力产品中,包括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及汽车、工业应用等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如下所示: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经营方式,根据客户定制产品多品种、多规格的特点,围绕订单展开采购和生产。公司采取灵活的生产经营模式,很好的满足了市场需求。

1、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具有柔性特点,生产线可根据产品规格进行调整,满足了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产品多规格的需求。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公司营销中心接到客户普通订单后,提交生产管理中心进行确认,有库存的直接发货,库存不足的组织生产。若接到客户特殊订单,营销中心将组织技术中心进行产品设计并制造样品交客户,客户对样品及技术方案通过认证后签订合同。公司的业务流程如下: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阳极箔、阴极箔、铝壳、电解纸及化工原料等。公司生产管理中心于每月20日前根据订单情况结合往月需求及原材料安全库存下达下月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进行采购。公司每一年度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和筛选,将信誉、品质较好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公司还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资信、质量保证能力、价格、供货期等进行跟踪记录,及时掌握供应商动态。上述采购模式使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保证了原材料的供应和品质。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直销,少量经销。该模式有利于公司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变化,调整销售策略,降低回款风险,并提高客户满意度,更好地进行售后服务。公司根据产能和历年销售情况,在前一年末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协议,客户在约定范围内根据其需要分批下订单,约定具体数量、价格、规格、性能等指标。

(三)公司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行业之“铝电解电容器”细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极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关键原材料,电极箔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属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公司行业定位如下图: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8,500,033.28元,同比增长11.47%;营业成本854,650,020.87元,同比增长12.44%;实现净利润227,472,136.54元,同比增长24.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5,802,284.14元,同比增长25.1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44,945,022.67元,同比增长75.19%;总负债278,816,907.8元,同比下降21.05%;资产负债率13.63%,同比下降54.94%;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1,727,254,014.45元,同比增长123.48%。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益阳艾华鸿运电子有限公司、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香港艾华电子有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有限公司等10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5年6月9日,公司新设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有限公司,占100%股权,从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8

湖南艾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艾立华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1,000万元,占201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9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台湾办事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台湾省设立办事处,办事处的名称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办事处。业务范围为:在台湾地区从事签约、报价、议价、投标、采购、市场调查、研究业务等活动。公司拟委派周世贤先生为在台湾地区诉讼及非诉讼之代理人,代表公司在台湾地区办理注册登记及办事处业务范围内之业务活动。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每年均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及时为公司提供审计报告。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负责协调确定。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雅安艾华设备搬迁及停产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上午在艾华集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远彬主持,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主要内容:监事会同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以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股利21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201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捌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根据2016年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银城支行等9家银行申请综合授12.03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9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在2016年度,与9家银行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主要内容: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5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总结,并对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列示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注册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金秀路桐子坝巷7号

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注册资本:3,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

2、王安安

(1)关联人介绍:王安安,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在读EMBA,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常务理事、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湖南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任职于益阳县电容器厂,历任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总经理。

3、艾亮

(1)关联人介绍:女,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公司项目部经理,艾华学院执行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和王安安之女、公司副总经理。

4、艾燕

(1)关联人介绍: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和王安安之女,担任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5、殷宝华

(1)关联人介绍:殷宝华,男,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主修电子工程,曾任职于广东华信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公司总工程师;荣获广东省肇庆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广东省电子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等荣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

6、张健

(1)关联人介绍: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化学系,本科,曾任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生产总经理、常务总经理,现任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常务总经理、公司总裁办总裁助理。

(2)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5年,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本公司累计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7,5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5.43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偿还所有委托贷款。

2015年、2016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安安及其女儿艾亮、艾燕、侄子张健、副总经理殷宝华将其拥有的位于厦门、青岛、佛山、北京、杭州、上海、深圳、中山、苏州12套闲置住宅出租给公司,租金价格按市场价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拟由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并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注销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清算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全资子公司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设立登记时间:2008年1月28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30900000006828

3、注册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天子坟村101号

4、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及电子材料的制造、销售

8、财务情况:截止 2015年12月31日,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62.39万元,负债为1,828.03万元,净资产为434.3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538.91万元,营业利润为32.15万元,净利润为24.31万元。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现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将使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2、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其他

1、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全资子公司办理注销后,其相关业务、债权债务及人员由本公司承继。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益阳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注销、清算等相关事宜。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现金管理类: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内的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

(2)固定收益类: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保本保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以上两个投资品种可以由公司直接购买投资,也可以由公司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上述两个投资品种为主要投资范围的理财产品。

(3)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艾华集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艾华集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3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33.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766.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第100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5年度,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1,196,786.56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259,389,200.00元、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使用8,919,200.00元,小计268,308,4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162,888,386.56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取得利息收入5,079,479.78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2,445.91元。

2、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545,632.23元,另外,以银行理财产品形式存放于其他银行余额为549,000,000.00元,合计余额为561,545,632.23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6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期限自2015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8日。目前上述理财业务运作正常,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授权期限自2016年7月9日至2017年7月8日。

4、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信息。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0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及其派出的审计团队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本公司保持独立;审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每年均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及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于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确认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