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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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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公告

2016-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银城支行等9家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12.03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9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拟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在下列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1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6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74元,共计募集资金1,03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9,334,615.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7,665,384.9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第1003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益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68,308,400元;(2)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25,000,000元;(3)补充流动资金(付货款)人民币24,888,386.56元;(4)偿还到期期票金额人民币13,000,000元;(5)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549,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77,033.87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现金余额合计为12,545,632.23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为:549,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总计为:561,545,632.23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开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和资金置换情况

1、已投资项目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394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6,830.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已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6,830.84万元全部进行了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情况

至报告期末已偿还银行短期借款人民币12,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付货款)人民币2,488.84万元,偿还到期期票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合计总金额16,288.84万元。

至2015年12月31日流动资金支付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四)、购买银行及证券理财产品情况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54,3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证券理财产品600万元,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54,900万元,明细如下表:

至2015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品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购买以上理财产品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流程执行,均已发布公告。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艾华股份公司编制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艾华股份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6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6日

至201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董事会三届二次,监事会三届二次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5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5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王安安、殷宝华、艾立宇、张健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预计2小时,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汤建新

3、联系电话:0737-6183891;传真:0737-6183891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雅安艾华设备搬迁及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艾华”)所在四川雅安地区近年来电价持续提高,导致生产的化成箔已不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为降低化成箔生产成本,公司已在电价较低的新疆奎屯建设新的化成箔生产基地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荣泽”)。为保证新疆荣泽在2016年7月顺利投产,需将雅安艾华生产设备搬迁至新疆荣泽,雅安艾华将于2016年4月17日停产。

一、雅安艾华基本情况

雅安艾华于2004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318万元,注册地为四川雅安市生态科技工业园,主要制造、销售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铝箔。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雅安艾华至2015年末,总资产为9,568.35万元,净资产为5,651.52万元,净利润为-702.21万元。

二、 新疆荣泽基本情况

新疆荣泽于2015年6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期限为2015年6月9日至2030年6月8日,经营范围为电极箔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已完成厂房及员工宿舍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2016年7月投产。

三、 雅安艾华停产对公司影响

雅安艾华停产能减少公司2016年在化成箔生产环节的亏损,并可加快新疆化成箔生产基地建设,将对公司2016年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

雅安艾华停产后,员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妥善安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