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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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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上午9:00在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6年3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陆致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到现场参会,授权委托黄代放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度拟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666,960,58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53,356,846.72元,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融资需求,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0.6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现有银行授信情况,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46.1亿元,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贷款等相关事宜。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2)。

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陆致成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综合决定。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3)。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4)。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补充经营资金需求和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短期融资票据,具体方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5)。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第二至五项、第八至十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11:00在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6年3月2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自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15年度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201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2015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且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议案》;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第一至三项、第五至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为所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软件”)、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豪电源”)、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波电机”)、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泰豪”)、上海泰豪智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豪”)、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电力”)、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馨”)、莱福士电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福士”)、泰豪科技(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亚洲”)、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辕信息”),统称“十家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述十家子公司共计20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134,084.24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3.2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单位担保的金额为72,584.24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6年度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将为所属十家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0.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已核准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豪软件基本情况

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20日,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360万元,占53.60%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出资4,640万元,占46.40%股权),法定代表人涂彦彬,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该公司主要依托自主开发的eOMP软件技术平台向电力行业提供行业应用软件、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泰豪软件经审计的总资产809,043,275.57元,净资产420,214,900.33 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25,871,738.18 元,净利润41,589,836.37 元。

2、泰豪电源基本情况

泰豪电源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0日,法人代表为刘挺,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址为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266号,该公司主要从事发电机、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泰豪电源经审计的总资产820,936,486.03元,净资253,679,492.50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97,862,420.60元,净利润45,765,037.98 元。

3、三波电机基本情况

三波电机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曾智杰,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该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电源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截止2015年12月31日,

三波电机经审计的总资产464,412,863.76元、净资产157,503,589.53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66,554,593.58元,净利润27,081,942.77元。

4、衡阳泰豪基本情况

衡阳泰豪系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占81.17%股权,衡阳市恒泰机械加工厂(有限合伙)占10%股权,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占8.83%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曾智杰,注册地址为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46 号,该公司主要从事装备信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衡阳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688,781,397.51 元;净资产259,752,464.76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81,093,018.84元,净利润20,633,910.77 元。

5、上海泰豪基本情况

上海泰豪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许全,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张东路1387号19幢102室,该公司主要从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领域的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承接节能工程以及节能控制产品和智能控制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海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645,345,168.60元,净资产121,083,544.42元,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5,152,805.63元,净利润-6,997,941.88元。

6、深圳电力基本情况

深圳电力系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7日,目前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占62.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源公司占37.5%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涂彦彬,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盛五路5号观澜高新技术园泰豪(深圳)工业园,该公司主要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深圳电力经审计的总资产281,979,269.65元,净资产118,756,332.50 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7,620,118.71 元,净利润8,805,927.97 元。

7、海德馨基本情况

海德馨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31%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占其20%股份,李钦龙等其它非关联股东合计占其49%股份),成立于2000年8月10日,目前注册资本 5,0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钦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陵镇赤坑村,该公司主要从事专用作业车(应急电源车、抢险救援照明车、应急通讯车)的生产、销售;汽车配件的生产及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海德馨经审计的总资产329,199,018.24 元,净资产94,302,195.54 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899,319.14 元,净利润36,387,395.04 元。

8、莱福士基本情况

莱福士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8日,目前注册资本1,300万元港币,法定代表人为罗红波,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盛路五号观澜高新技术园泰豪(深圳)工业园,该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中高压开关元件产品、智能中高压成套开关设备、配网自动化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莱福士经审计的总资产48,631,641.40 元,净资产20,508,479.83 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900,131.80 元,净利润5,490,952.61 元。

9、泰豪亚洲基本情况

泰豪亚洲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8日,目前注册资本1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7-11号海港城世界商业中心14楼1401室,该公司主要从事公司主业相关产品的贸易、海外市场的并购及投融资平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泰豪亚洲经审计的总资产3,262,143.88元,净资产215,929.77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769,623.38 元,净利润-165,470.57元。

10、博辕信息基本情况

博辕信息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95.22%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占其4.78%股份),成立于2009年12月3日,目前注册资本1,756.484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4号楼302室,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的IT运维服务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博辕信息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34,040,268.71元,净资产163,149,012.71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5,960,817.85元,净利润40,286,015.92元。

三、担保情况

1、为泰豪软件提供担保

为满足泰豪软件发展需要,泰豪软件拟向中国银行南湖支行、工商银行北京西路支行分别申请7,000万元、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1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泰豪电源提供担保

为满足泰豪电源发展需要,泰豪电源拟向中国银行南湖支行、工商银行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福州路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兴业银行经开区支行、民生银行北京东路支行、建行南昌铁路支行、浦发银行长天支行分别申请10,000万元、15,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5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三波电机提供担保

为满足三波电机发展需要,三波电机拟向工商银行北京西路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兴业银行经开区支行、建行南昌铁路支行、浦发银行长天支行分别申请7,000万元、8,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2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衡阳泰豪提供担保

为满足衡阳泰豪发展需要,衡阳泰豪拟向光大银行衡阳分行、工商银行衡阳市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解西支行、招商银行衡阳分行分别申请3,000万元、8,000万元、3,000万元、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为上海泰豪提供担保

为满足上海泰豪发展需要,上海泰豪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深圳电力提供担保

为满足深圳电力发展需要,深圳电力拟向浦发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和平安银行深圳鹭湖支行分别申请6,000万元、6,000万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1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为海德馨提供担保

为满足海德馨发展需要,海德馨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福建海峡银行龙岩新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分别申请18,000万元、8,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3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莱福士提供担保

为满足莱福士发展需要,莱福士拟向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浦发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分别申请1,500万元、1,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为泰豪亚洲提供担保

为满足泰豪亚洲发展需要,泰豪亚洲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为博辕信息提供担保

为满足博辕信息发展需要,博辕信息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科技支行、平安银行上海徐汇支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申请10,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2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泰豪软件等十家子公司均系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上述十家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授信为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34,084.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2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72,584.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8%,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61,5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45,5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陆致成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物业管理业务:2015年度公司与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同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发生额与年初预计基本相符;由于合同取消或业务延后,公司与北京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江苏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他单位未发生关联业务;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15年度公司与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江苏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在预计情况内。与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泰豪创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等由于项目实施延后当年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同方科技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泰豪文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科技广场有限公司、南昌泰豪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南昌泰豪动漫园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太阳能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发生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由于项目实施提前,交易额略有增加;

3、房租水电:2015年度公司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江西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泰豪游戏软件有限公司、江西泰豪中盛音乐文化有限公司、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同方泰豪动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赣资泰豪(上海)股权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水电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情况基本相符;公司与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汇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科技广场有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水电的关联交易,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均在预计范围内。

4、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水电费用结算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4、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及提高盈利能力;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提供水电服务,提高了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6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南昌高新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华,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综合技术服务等。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本296,390万元,注册地北京海淀区,法定代表人周立业,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人工环境等领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注册地南昌高新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顾纯元,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发电机并提供售后服务等。

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春生,经营范围包括:研究、开发、生产智能建筑产品;提供智能建筑产品的系统集成方案的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太阳能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汇水科技有限公司、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科技广场有限公司、江西泰豪动漫有限公司、江西泰豪中盛音乐文化有限公司、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资泰豪(上海)股权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江苏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哈尔滨泰豪创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同方科技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泰豪文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江西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方泰豪动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成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降低销售成本和经营风险;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提升。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5年、2016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六、备查文件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6月10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事项已于2015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继续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特电机 股票代码:002176)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1,236,679,509.00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电动机、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通用设备、水轮机及辅机、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专用设备、建筑工程用机械、模具、金属制品的制造、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矿产品等。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78,412.75万元、净资产298,242.49万元,负债总额380,170.26万元,资产负债率56.04%;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89,284.70万元,利润总额2,677.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38.78万元,该公司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担保情况

鉴于江特电机的盈利情况、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公司拟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发生具体贷款业务时,被担保方江特电机将向本公司提供书面反担保承诺。与此同时,江特电机也将为本公司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特电机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同时江特电机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34,084.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2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72,584.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8%,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61,5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45,5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

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仁营销”)。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为汇仁营销不超过6,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6月10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汇仁营销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事项已于2015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汇仁营销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高新区火炬大街628号

法定代表人:陈冰郎

注册资本:11,06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医疗器械等的销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汇仁营销经审计的总资产2,060,865,112.54元,净资产518,015,611.04元,资产负债率74.86%;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811,403,036.71元,利润总额55,836,831.09元,净利润40,891,264.81元。该公司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担保情况

鉴于汇仁营销的盈利情况、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公司拟为汇仁营销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汇仁营销的控股股东汇仁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出具《反担保函》,承诺如因该借款造成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偿还责任,均由其承担。反担保有利于规避担保给本公司带来的或有债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汇仁营销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同时汇仁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34,084.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2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72,584.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8%,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61,5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45,5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

短期融资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补充经营资金需求和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短期融资票据;

2、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票据期限不超过270天,短期融资票据不超过1年;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5、承销及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按照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方案的规定,决定发行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所有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